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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的创新及问题探讨

来源:UC论文网2016-05-23 16:40

摘要:

农业综合开发是我国强农、惠农、富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实例,探讨了农业综合 开发资金投入及其机制问题,对于农民收入的持续的

  1.引言
  
  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国家强农惠农富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民增收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不断完善投入增长机制、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部门协同机制和组织保障机制,对于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的创新,应当得到积极重视,采取有效的、具有针对性的政策。
  
  2.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的意义与现状
 
    2.1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的意义
  
  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投入对于农民收入所造成的影响较为显著,尤其是对其收入方面,具有持续促进作用,针对投入资金来源不同,促进农民增收的效应也存在差异;②最大投入量财政资金,对于农民的增收作用最显著,弹性也最大,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于农业投入的带动与主导作用,同时,财政投入的增加也可以有效拉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增长;③自筹资金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重要组成,可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
  
  2.2 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的实证概况
  
  2.2.1提出假设
  
  (1) 假设1:作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中的最主要部分,财政资金对于农民的年均收入,发挥着最为重要的正相关影响。
  
  (2) 假设2:作为社会资金最为有效的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对于农民的年均收入具有正向促进作用,但因为投入量较少,起到的带动作用并不明显。
  
  (3) 假设3:作为社会资金的重要内容,社会自筹资金影响着农民的年均收入。
  
  2.2.2.模型构建
  
  为了便于定量分析农民年均收入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之间存在的关系,首先需要分析开发投入资金的内部相关性。
  
  财政投入、社会自筹、银行贷款三者之间关系密切,相关系数很高。为了更可靠的分析农民人均收入和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之间的关系,这里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尝试引入四个控制变量建立模型如下:
  
  丨TI+p2NL+|33FG+P4FC+p5IFA+e其中,农民年均纯收入(Y)为因变量,财政投入(FI)、银行贷款(BL)、社会自筹(SC)、总投入(TI)为自变量,第一产业从业人o(NL)、农业GDP(FG)、农村CPI(FC)、农业固定资产投资(IFA)为控制变量,a为常数项,|^(;=1、2、3、4、5)为影响系数,e为随机扰动项。
  
  3.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存在的问题
 
    3.1现行投入形成机制难以承担历史责任
  
  当前虽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额处于较快的增长中,但由于低起点,所能形成的投资规模仍然有限。例如中央财政对于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自启动农业综合开发战略最初的1988年5.03亿元,增长至2007年的123.7亿元,虽然年均增幅高达18.36%,但其规模仍然偏小。可见,仅仅依靠现行的投入形成机制,可以形成的投资规模难以满足农业综合开发所承担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国际竞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历史责任。
  
  3.2科技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我国的农业科技是作为公共物品,由政府供给支出,而中国农村的数量多,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存在较大差异,财政实力有限,因此在取消农业税后,广大农村县乡的两级财政问题突出,能投入给农村科技推广的资金有限,给更新推广设置和试验新技术、新品种带来困难,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对于科技服务的需求,影响了农业科技服务实施效果。加上农业综合开发相关人员一味注重常规农业的开发和科技服务体系网络的建设,而忽视高产高效农业科技开发和开发资金投入,致使情况进一步恶化。
  
  3.3银行贷款问题
  
  银行贷款对于农民的增收发挥着促进作用,但是相较于财政投入和自筹资金,促进效果并不明显,这是因为银行贷款投入范围较为有限、投入资金数量也相对较小、农户贷款难度大。
  
  4.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创新措施
  
  针对农业综合开发存在的投入形成机制问题,通过建立和健全农业公共财政制度,创新农村金融制度、投资形成理念和思路等,以形成中央、地方、企业和个人对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的良好预期和意愿,并积极付之投资行为的理想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形成机制。
  
  4.1构建新制度体系
  
  在全面梳理现行农业综合开发制度体系基础上,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制度顶层设计,按照“瘦身、松绑、创新”原则,以修订《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为着力点,配套完善出台贴息资金管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撬动金融资本建设高标准农田、部门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管理和评价、项目资金省级管理工作质量考评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从而搭建新的、更加科学有效的制度框架体系,进一步推动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4.2建立健全农业公共财政制度
  
  要确保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中,财政投资、财政补贴都能够快速稳定增长,必须建立健全的农业公共财政制度’并将农业综合开发纳入其中。中央财政投资与补贴是其他投资主体的主要依据,所以,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农业公共财政制度:①要根据《WTO农业协议》,农业综合开发上拓展“绿箱政策”,建立与WTO规则、农业公共产品相适应的开发投资机制;②制定《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法》和《农业投资法》,明确中央或地方有责任,以确保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增长速度,使其高于社会固定资产增长速度,根据各个省、市、自治区的财政收入确定配套比例;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地方政府进行惩罚,如用配套资金缺口抵扣新的项目中央拨款;③改革现行农业综合开发平均分配的方法,在农业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框架下,根据其公共产品范围,增加对贫困地区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进行公开招标。
  
  4.3创新农村金融制度
  
  ①农村“三农”融资难问题必须要通过中央提出的改革创新来解决,要通过创新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创新融资机制来解决在农村的金融功能建设问题,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②而对农村金融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尊重各类资本投资意愿,由投资人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只有进行经营管理和业务上的创新,真正找到能够切合农村实际需求的银行管理机制。③合理运用财政杠杆,事先确定财政补贴规则,以引导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农村。④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⑤要积极探索农地金融制度,改造传统农业,允许农民采用多种的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⑥同时提高监管水平,坚持严格监管原则,严格准入标准,规范许可程序,还要强化资本约束注重防范风险,以确保新机构安全稳健运行。
  
  4.4完善项目评审科学机制
  
  随着农业综合开发改革发展,研究制定更加科学规范、切实有效的项目评审新机制,完善评审办法,突出评审重点,规范评审方式,强化评审责任,进一步提升评审质量。
  
  ①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明确不同类别项目评审的内容和重点,规范评审程序和组织方式,建立和完善评审操作规程;②完善评审机制,明确国家、省两级评审权限,国家农发办要加强对省级评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抽查反馈机制,对问题项目和责任人要倒查追责,依规处理;省级机构要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将评审责任与项目质量挂钓,将资金安排与评审结果挂钩。
  
  5.回归结果分析
  
  通过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投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进行回归分析,相关系数达到0.99,影响系数为1.037,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具有非常明显促进作用,因此,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可以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财政投入与农民人均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406,T统计量为4.419,说明农民人均收入和财政投入呈正相关关系,P值接近于0,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表明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入的增加对农民增收具有促进作用。
  
  ①作为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的主要组成部分,财政投入的系数大于银行贷款和社会自筹的系数,也就是说它对农民人均收入的贡献最为明显。因此,假设1成立;②银行贷款与农民人均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128,T统计量3.197,说明银行贷款与农民人均收入也呈现正的相关关系,但可能由于其投入量相对较小等,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带动作用不显著,综上可知假设2也成立;③自筹资金与农民人均收入的相关系数为T统计量1.853,P值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农民人均收入与社会自筹资金投入呈密切的正相关关系,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带动作用仅次于财政投入,所以,假设3也成立。
  
  6.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强农、支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农业综合汴发投入引入随之逐年增加,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保障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相关投入机制的建立与创新,必然会进一步为农业的综合开发保驾护航,为农民增收奠定重要基础。
  
  李志松(桃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湖南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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