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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与叙事——中国文学表现之两大传统研究述论

来源:UC论文网2018-12-07 08:27

摘要:

  就文学表现基本手段来看,中国文学存在抒情与叙事两大传统。近年来,对这两大传统的研究,学界取得一些新的成果。其中董乃斌先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有关中国文学两大传统,特别是对它们在文学史上的互动...

  就文学表现基本手段来看,中国文学存在抒情与叙事两大传统。近年来,对这两大传统的研究,学界取得一些新的成果。其中董乃斌先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有关中国文学两大传统,特别是对它们在文学史上的互动关系之考察,现仍处于初步阶段,很多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拓展与深入,今后的研究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抒情;叙事;中国文学传统;研究前景;


  作者:;能碧


  中国文学存在着抒情与叙事两大传统。但长期以来,受文学观念与研究旨趣影响,抒情传统得到更多关注与阐发,而叙事传统则被遮蔽不显。这便无法全面完整地理解和把握中国文学史。近年来,随着文学史学的兴起与发展,学术界对“中国文学就是一个抒情传统”的观念进行了反思,开始注意到中国文学史贯穿着抒情与叙事两大传统,并尝试对这两大传统,特别是其中相对而言研究得很不充分的叙事传统进行分析与论证。这有助于我们对中国文学史进行重新审视与全面考察,有利于中国文学研究的持续发展。本文对相关的研究状况进行梳理,希望能有助于把这个问题的研究推向深入。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文学只有一个抒情传统吗?


  何谓中国文学的传统,或者说中国文学史的贯穿线是什么?这是文学史研究者常常思考而难以回避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研究的方向与大局。学者们普遍认为,与西方文学相比较,中国文学的抒情特质非常明显,这个特质涵盖诗歌、散文、戏曲、小说各类文体,并贯穿中国文学的历史,从而形成一种抒情传统;这个传统恰好与西方文学的叙事传统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个观点最早由留美学者陈世骧先生在20世纪60年代揭橥并阐发,1在海外及台湾学者中引起巨大反响,形成一股风行多年的学术潮流。2


  中国文学有一个历史悠久的抒情传统,这几乎已经成为学术共识。而且中国文学抒情传统的意涵相当丰富,可以从文学本质论、发生论、创作主体论、过程论以及作品论、风格论、批评论等多方面进行阐释与发挥,但其关键在于“文学以情志为核心和以抒情言志为创作旨归的观念”。[1]有学者还据此推论出中国文学批评也有一个抒情性传统,它主要表现为理论重心、命题上重“情”,以美文形式来论文等方面。[2]


  但近年也有少数学者对“中国文学就是一个抒情传统”的提法有所批判。比如,台湾的颜昆阳先生就说:“中国历代的文学体类,就‘质’与‘量’观之,狭义的‘抒情体’诗,的确占有主要的地位;在这个层次上,不必中西文学对观,‘抒情体’为中国诗歌的‘主流’,这个说法应该可以取得学者们的共识。但是,相对的也必须肯认还有许多次流的体类。假如不能把守此一‘主流’论述的确当范围,却进而推演,将‘抒情’提到超越各别体类的位置,而极大化为中国文学‘共相’的范畴,并与西方文学之‘叙事’为对,当做可以涵括小说、戏曲等所有文学体类的‘唯一’传统。这样的诠释,其‘相对客观有效性’,就不免令人质疑了。”[3]龚鹏程先生对抒情传统说则发生了由信从到彻底否定的变化,后来其观点有所缓和,承认有关抒情传统的论述“意量高远,可予人甚多启发,非一般文学理论所能及”,可是强调用“抒情传统”来概括中国文学史还是应该谨慎,因为学者们对抒情传统的内涵,各有各的表述,也就是“用其术语而未必同其学说”。[4]


  客观地说,陈世骧先生“中国文学就是一个抒情传统”的提法确有以偏概全之嫌,但在特定语境下提出来,自有其历史功绩,不应求全责备。我们现在需要做的,一方面是承认中国文学抒情传统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也要从中国文学史的实际出发,对它进行全面、完整的审视,从而看到中国文学绝非“一个抒情传统”即可涵盖无余,至少还存在一个与抒情传统并存互动的叙事传统。


  首先,从文学表达的基本手段来看,便主要有抒情与叙事两种,它们同时也是文学的两大基本功能。既然抒情在中国文学发展过程中一脉相承,并被我们视为一种传统,那么就没有理由厚此薄彼,仅将叙事视为抒情的手段。事实上,陈世骧先生在讨论中西文学差异时,也是将抒情见长的“诗骚”去与叙事为主的希腊悲剧、荷马史诗进行比较,其立足点大体上还是文学表现手法的两分法。


  其次,从文学历史的实际进程来看,叙事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文学的一种悠久传统。从上古初民的神话、传说、歌谣这些口头叙事,到甲骨卜辞、钟鼎铭文,在叙事内容和方法上已初具规模。《春秋》及其三传则是中国叙事文学的第一次重要创获,在叙事方法上有所谓“春秋笔法”这样干预性写作指导原则的创建。至于《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则已是成熟的叙事散文,它们一起构建了光炳千秋的史传文学。编年体史书以事件为记述中心,因人立传的纪传体更将纪事提升至以刻画人物形象为目的的文学境界。史传叙事通过展现人物形象而揭示事件的历史意义,在叙述和描写中又总是渗透着作者的感情,其赞颂更是直接的议论或抒情。中国古代有文史一家的传统,撰文者讲求史意,著史者不废文采。这种传统的内涵和实质正是叙事与抒情的融合,其影响深远而巨大。唐宋时期的文章,既继承先秦两汉历史散文叙事传统,又自有特色。即便是到了元、明、清三代,小说、戏剧等叙事文学繁荣起来,历史著述的影响也还是无处不在。一方面,小说、戏剧中包含不计其数的历史题材,另一方面,大量借鉴史传的体例以及叙事手法,实乃中国古代小说戏曲之写作常规。历史著述崇实求真,重视伦理教化,而文字表达追求简净明快等,这些特点在小说、戏剧里同样得到重视和发扬。所以,历史叙事称得上是中国叙事传统在早期的主要载体,也最具民族特色。历史叙事之衍生,成为中国文学叙事传统建立的重要依据。同时,即使以抒情见长的文学体裁,也从来不乏叙事的因素。比如《诗经》中就有《生民》、《公刘》这类记述先祖功绩的史诗,也出现了《氓》这样记述曲折故事的叙事诗。汉乐府叙事内容之丰富,表现手法之娴熟,在诗歌体裁中是非常突出的。唐代杜甫、白居易等人在长篇叙事诗创作上成就显著,在文学史上留下了“三吏”、“三别”、《琵琶行》、《长恨歌》这样传诵千古的名篇。唐代以后,叙事诗的创作持续不断,一直到清代,钱谦益、吴伟业、黄遵宪等人依然有佳作问世。就是一般的抒情诗中也不乏叙事因子,完全没有叙事成分的诗歌其实是很少的。


  最后,从文学现状来看,抒情文学与叙事文学的地位显然已有所变化。中国号称诗国,然而昔日强大的抒情文学现正逐渐式微,传统的诗、词、曲、赋创作虽不绝如缕,但其优秀作品的产生、传诵及社会影响力却今不如昔。新诗的突破似也陷入瓶颈,新的辉煌何时出现颇难预期。反观叙事文学,其发展可谓如火如荼。小说已是当今文学创作的主要形式,无论纸质出版还是网上传播,都是文学世界中的泱泱大国。话剧、新闻、影视、动漫、广告、微博等也无不与文学叙事结缘,极大丰富了叙事文学的类型。尽管中国当代叙事文学深受西方影响,但其与本土古代叙事传统仍然是血脉相连。一个显著的事实是,那些具有民族特色,符合传统文化观念或者具有地方风味的作品,总是更为读者所喜闻乐见。


  在历史与现实面前,如果我们仍坚持只以抒情传统来考察中国文学,显然将捉襟见肘,因而是不合时宜的。至于视叙事传统为西方文学的专利,认为中国的叙事文学根本无法与西方相比,自然更不妥当。事实上,抒情与叙事作为中国文学两大基本传统,它们的关系是同根同源、相辅相成的,是在互动互益和互竞中发展的。厚此薄彼的做法不符合中国文学史实际,也不利于正确认识与揭示中国文学的发展轨迹和蕴含其中的某些规律。然而,现在的情况是,有关中国文学抒情传统的研究,科研成果数不胜数,在数以千计的文学史著作中,也得到反复强调。而关于中国古代文学叙事传统的研究,则要薄弱得多。不能说学者们不关心中国文学的叙事研究,小说、戏曲这些叙事性较强的文学体裁,一向得到广泛的关注,从研究的深度来说,有些已经不亚于西方同行。有的学者还力图以小说叙事研究为基础来构建中国特色的叙事学。3但是,中国古代文学所包含的文体非常丰富,除了小说、戏曲,其他文学体裁的叙事传统研究尚未很好开展。所以,在目前阶段,我们有必要对中国文学的叙事传统研究给予更多的关注。


  二、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研究状况追述


  叙事研究与叙事传统研究并不能划等号。不过,对某种文学体裁的叙事研究,如果深入下去,都会在一定程度或某个方面揭示、体现出叙事传统。反过来说,对于文学叙事传统的研究,也不宜与具体的文体、文本分析脱离而仅作纯理论的推求。更重要的是需要明审前车之鉴,变单肢的行走为两条腿走路,讨论叙事传统的时候不能与抒情传统脱离,而应该相互比照,叩其两端而执其中。在我们的前辈和同时代学者中,做得好的人也是有的,他们的成果理应受到重视。


  先看一看古代诗歌的研究情况。囿于传统诗学观念,近现代学者在研究古典诗歌时,往往大谈抒情,而少谈甚至忽略叙事。但也有个别学者独具慧眼,注意到叙事问题,闻一多先生就是如此。他认为在《诗经》之前,“歌”与“诗”不同,“歌”的核心与原动力是感叹字,“而感叹字本身则是情绪的发泄”,所以“歌”的本质是抒情;而“诗”通“志”,兼有“记忆”、“记录”、“怀抱”三个含义,诗的出现源于记事的需要。“歌”与“诗”合流就促成了诗三百篇的诞生。《诗经》中最脍炙人口的作品,通常都“情”与“事”比例均衡,也就是“歌”与“诗”完美合作的结果。[5]这个观点不仅深刻精辟,而且迥异时流,令人耳目一新。它反映了闻先生敏锐超前的学术眼光,也为中国诗歌传统的解读打开了一扇大门。


  可惜的是,闻先生的这个观点,很长时间都没人响应。直到20世纪80年代,西方叙事学理论与研究方法进入国内后,从叙事的角度对古典诗歌进行分析才渐渐多了起来。只是,学者们往往习惯于将叙事诗从古代诗歌整体中剥离出来进行考察,4或者仅将叙事视为诗歌抒情的一种手段、工具或策略来进行分析。如陈铭先生以《孔雀东南飞》、《长恨歌》、《琵琶行》等古代叙事诗为例,论述了叙事在诗歌中的作用与角色,结论为:“无论叙事、记述甚至议论,在诗中依然是以抒情为根本。正是这个本质的规定性,使中国古典诗词,主要是汉字的古典诗词,缺少长篇的叙事作品,却丰富了诗词抒情的表达方式。”[6]这一论析思路颇有代表性,就是说到最后总是以抒情的宗旨为归宿,这几乎成为一种思维定式。


  当然也有例外。如李万钧先生就认为“诗”的概念不仅指抒情诗,还包括叙事诗,尤其是大量抒情、叙事相结合的诗。中国是抒情诗的大国,也是叙事诗的大国,抒情诗与叙事诗的成就同样高,数量有多有少,质量则难分高下。所以我们既不能被古人重抒情轻叙事的传统观念所束缚,也不能照搬西方的叙事理论来研究中国诗歌的叙事传统。[7]这种既立足中国诗歌发展实际,又具有中西文学比较的视野的考察,是值得重视的。


  词在各类文体中抒情性是最强的,其与叙事传统的关系如何呢20世纪中叶,吴世昌先生曾撰《论词的读法》一文,讨论过词的叙事结构问题。吴先生认为小令从绝句化出,“起初也多是抒情和简单的记事”,多以叙事来抒情;慢词“不论是写景、抒情、叙事、议论,第一流的作品都有谨严的章法”。吴先生以周邦彦的作品为例,概括出词中存在“人面桃花型”与“西窗剪烛型”两种叙事章法(或者说结构)。[8]吴先生已将叙事与抒情并列,视为词的两大基本表现手法,可谓得风气之先,也是对词体认识的一大进步。他的研究明显吸取了西方结构主义的分析思路,但是又用本民族的术语进行表述,极具个性色彩。


  20世纪90年代也有几篇词学论文值得关注。如蒋安全先生的《试论叙事与词体的关系》较早认识到词是不排斥叙事手段的抒情式文学,词中的叙事能够为读者解读文本提供线索,强化其审美价值,而词的小序则有效提升了词的叙事能力。[9]张海鸥先生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从文体的结构上讨论词的叙事性。[10]沈家庄先生认为词是介乎传统的诗与杂剧之间的文体,“它不仅在诗歌发展链条上承继了言志抒情的传统,并将这个传统传递给了后代,还为尔后的叙事文学、戏剧文学的发展呼出先声”。[11]


  赋体文学为中国所特有的文学形式。作为艺术手法的“赋”和作为文体的“赋”都跟叙事有着莫大关联。从20世纪末开始,赋的研究逐渐得到学术界的关注,赋体的叙事特征及影响,断代赋、俗赋的叙事研究都取得了一定成就。5不过,对于历代赋的叙事分析大体是在西方叙事学理论指导下进行,对赋的本民族传统阐释不够,赋体对于其他文学体裁的叙事功能的提升以及其在中国叙事文学中的价值与地位,也都有待于进一步认识。


  古代散文方面,除了先秦两汉的史传散文以外,6不管是抒情、议论为主的美文,还是应用性的公私文函,也不论是散体还是骈体,对叙事传统的关注严重不足,成果屈指可数。不过,还是有少数学者作了一些开拓性的工作。比如傅修延先生的《先秦叙事研究:关于中国叙事传统的形成》[12]立足于先秦各种叙事形态与“含事”材料,分析中国叙事传统的形成过程。其中对甲骨卜辞、钟鼎文的叙事因素及意义进行了论述,对《山海经》、《尚书》、《春秋》、《左传》等经典作品的叙事思维、类型、方式、结构以及叙事的主客体之间关系予以剖析,并将先秦诸子论辩之辞与寓言中所蕴含的叙事艺术特征予以抉发。这可以说是追根究底,寻找到了中国文学叙事的源头所在。


  探索中国文学叙事传统,不能忽略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在这个领域中,移植西方叙事学理论是学术大势。但中国固有的叙事传统及其阐释话语与西方大不一样,很多概念及方法用西方理论无法直接表达,所以研究中突显中国化、本土化就成为学者们的共识。例如王靖宇的《左传》叙事研究就经常以中国传统的叙事概念来解释相关的西方的叙事思想。他希望这样的讨论“有助于促进对中国古代叙事作品的更为系统的研究,导致中国叙事文学的基本理论最终得以发展,并因此推动中国叙事传统与其他国家文学的叙事传统之间更富有成效的比较研究”。[13]赵炎秋先生主持完成的《中国古代叙事思想研究》(三卷本),借鉴西方叙事学理论来挖掘本土叙事学资源,首次对中国古代叙事思想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力图展示中国古代叙事思想的演进历程,并在这个基础上构建中国特色的叙事学理论体系。不过这套书受西方叙事观念与研究思路的影响较深,主要还是以神话、史传、小说这类叙事性较强的文体及相关文论入手来总结中国古代叙事思想,而对于诗词(除了叙事诗)、辞赋、骈散文章甚至戏曲,都很少涉及,取材的广泛性明显不够,概括程度也就稍欠理想。


  三、中国文学史观照下的叙事传统研究


  对于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的研究,需要立足于中国文学史实际作纵向考察。一方面细致地对每种文学体裁的叙事特征进行剖析,从而横向铺开地展示中国文学叙事的整体面貌;另一方面更要具有史的意识,将叙事作为一条贯穿线作纵向历时性考察,并努力综合纵横,把研究提升到理论高度。这样才能比较有效地论证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的客观性,发掘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的内涵及特性。在这一方面,董乃斌先生的研究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董先生不仅较早提出了中国文学史贯穿着叙事与抒情两大传统,两大传统同源共生,互动互益互竞,共同推动中国文学史向前发展的观点,而且发凡起例,构建了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研究的主体框架。7在此基础上,董先生撰写多篇论文对这一观点予以论证,同时团结、领导一批年轻的学术力量,共同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研究》,从文学史实践与理论两方面总结了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特征、内涵及发展轨迹,为深化中国文学史研究探索出一条新路。这一项目的最终成果入选2011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这一切说明董先生在这一领域已经站在学术的前沿。8


  董先生的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研究是其多年中国文学史理论研究的延伸与发展,经历了一个艰苦探索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受西方叙事学理论启示,董先生对中国文学的叙事问题产生兴趣,相继发表《唐代新乐府和诗歌叙事艺术的发展——兼及中国文学史上一种现象的讨论》与《论中国叙事文学的演变轨迹》两篇论文,9开始审视各类文体中的叙事因素,并对神话历史化、文学叙事能力向历史领域转移、“史贵于文”传统观念确立等问题进行过分析。90年代完成专著《中国古典小说的文体独立》,围绕叙事观念与方式的历史演变论证了古代小说由孕育到文体独立的内在原因、内涵、表现特征,并深刻揭示了唐传奇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的里程碑意义及对后世的重大影响。[14]从此书我们不难发现董先生有关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的基本观点与研究思路。比如按文学作品与“事”之关系的远近,提出“含事”、“咏事”、“述事”和“演事”的概念并作了辨析,强调一切文学活动从来就离不开“事”,文学是现实生活(即各种事)的主客观呈现;将叙事作为人的一种本质力量进行阐释,目的则是从哲学的高度肯定叙事行为存在的必然性与重要性。这些可视为董先生叙事传统研究的前期理论准备。此外,文学发展规律的阐发,文学史的整体观照,新方法的采用,理论形态的追求,这些也无一例外在以后的研究中延续下来。


  接着,董先生花费近十年的时间,主持完成了《中国文学史学史》与《文学史学原理研究》两个国家社科项目的研究成果,确立了文学史学这一学科在中国文学研究中的独立地位。文学史学研究的宗旨是检视“中国古代处于潜学科时期种种关于文学史的观念和近百年来中国文学史学科的发展历程”,并“从文学史层面上升到文学史学原理高度”,[15]力求“从理论上对文学史学科作出总结,提出要求,对各色成果提出科学的批评,努力探讨和解决文学史研究中带规律性、倾向性的诸种问题,使理论与实践真正地相互推动和促进”。[16]正是在对文学史的材料梳理与理论总结的过程中,董先生注意到了中国文学史的贯穿线(或者说是文学传统)问题。再结合当代叙事学的研究现状,董先生开始反思学术界流行的“中国文学就是一个抒情传统”观点的偏颇之处,他尝试论证中国文学传统并非只有抒情一端,而是抒情与叙事并存,两者此起彼伏,互有消长,共同推动中国文学向前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董先生的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研究其实是文学史学研究的自然延伸,因为对中国文学贯穿线的种种认识实际上是对文学史规律的深刻把握,两者的学术理路与取径并无二致。


  董先生对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的研究首先选择从抒情文学的主要体裁诗、词入手。《李商隐诗的叙事分析》对公认的抒情诗人李商隐诗歌的叙事现象、所含的叙事成分、所表现的叙事特色等做了一番分析,试图为李商隐诗的研究,特别是对其艺术表现手段之研究提供一些新的可能。[17]《古典诗词研究的叙事视角》则由个案的分析推及整个诗史,以具体研究实例为据,指出从叙事视角研究古典诗词的创新性和可行性;继而立足于生活与文学的根本关系来论证文学创作与“事”不可分割的联系;再以古代文论由“物感说”向“事感说”演变为印证,具体分析唐诗、宋词作品,概括出“事在诗词之内”、“事在诗词之外”、“诗词内外皆有事”三种叙事模式;接着又引入西方叙事理论中隐含作者、视点、叙述空间与时间等概念,对“代体诗”及陶渊明、李贺的作品作了深入分析。文章最后指出,不论是“诗意盎然、歌声绕梁的古典戏剧”,还是“展示人生百态、饶有兴寄的古典小说”,抑或“普通家常的私人信笺书札”、“闹攘嘈杂却趣味横生的说唱艺术”,甚至“冠冕堂皇、看似刻板的朝廷诏告公文”,都存在抒情与叙事两种成分。“总之,在中国文学的全部文体、雅俗两域,在今天能够见到的一切文学遗产之中,我们都能看到这两大传统的互动、交错、撞击、摩擦、渗透和融结。”[18]董先生这篇论文视角与方法都有独到之处,它扩展了中国文学传统的研究范围。


  董先生的《〈后赤壁赋〉是写梦之作吗?》指出,苏轼“有意把记梦与写实搅浑”,把梦境写得犹如逼真的“第二自然”,在手法上已经接近于小说;而且“叙述洋溢着丰沛的诗意”,是“一种诗性的叙事”。[19]这是从赋体进行个案分析。《苏轼碑文漫赏》认为《表忠观碑》以代言体叙事,使得“史性的碑文变成了有人物、有场面、有对话的演出,使人读来更富有形象感,也更生动”;苏轼的其他碑文内容和写法多样,在叙事描写和抒情议论上各具特色,完全可将它们放到中国文学史叙事和抒情两大传统的互动关系中分析。[20]这是对应用性文类的个案研究。


  从中国古代文论中总结、提炼叙事思想,为中国文学叙事传统找到自身的理论支撑也是董先生叙事传统研究的重点之一。董先生将在古代文论史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三刘”(刘勰、刘知几、刘熙载)的经典文论著作进行爬梳,尝试揭示它们所蕴含的叙事思想,提出了一些很值得重视的观点。如董先生认为《文心雕龙》文体论中包含着很多与叙事和叙事传统相关的内容;《宗经》篇中的“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作为中国文学批评的基本纲领,明确道出文学与情、事的关系,既涉及抒情文学,也涉及叙事文学;《诔碑》、《哀吊》、《史传》篇所论文体均以写人、记事为中心;《史传》篇中刘勰对诸史的评论,对著史之难的论述,反映了其对叙事之法的思考,不失为中国叙事学研究的开端;刘勰对史书某些弊病的批评和对为尊贤隐讳原则的肯定,涉及叙事学上文史之界限的判定,这个理论探究至今仍有世界性的现实意义。[21]董先生的分析,在众多的《文心雕龙》研究成果中另辟蹊径,很有启发意义。10《史通》中《书事》、《人物》、《申左》诸篇,都与文学叙事有着深浅不一的关系,《叙事》一篇更是经典之论。董先生将《史通》的叙事观总结为三条:对叙事行为的尊崇;对求真原则的强调;以切实、尚简为叙事文字的高标。并认为这三条是中国文学叙事传统“源头部分的主要内容”。刘知几对古人叙事思维、叙事能力与叙事成就的集中概括,对唐代及之后的叙事文学实践与理论产生重要影响。[22]作为古典文论的殿军,《艺概》的内容庞杂,但举少概多,理论性很强。董先生认为《艺概·诗概》中重要叙事理论有三方面:一是叙事、抒情对举的概念确认;二是对咏史诗叙事成分的辨析;三是对杜甫、白居易诗叙事的分析。《诗概》“真切地反映了古代正统文论家对文学叙事的看法,给我们提供了思考中国古代叙事类文学何以较晚发达的思想资料”。[23]


  董先生还认为应将对叙事传统的探索和叙事学的建设结合起来。中国叙事学必须立足于中国文学史的研究基础之上。只有深入、细致地研究各文体的叙事特征,总结其叙事经验,才能由特殊到一般,提炼出涵盖众文体的通用叙事学,也才能看清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的根本特质。而且中国叙事学不应像西方经典叙事学那样仅论“技”而不论“道”,于技巧、方法不厌其烦,对宗旨、社会功能不甚关心。除了文字的叙事,还要关注活着的叙事——口头叙事,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尽可能完整、忠实地给予记录,使之成为可供广泛、长期研究的文本。若再能与文化人类学、口头诗学理论相结合,进行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并加强国际交流,一定可以为揭示文学传统的形成与演变发展作出特殊贡献。[24]


  总之,立足于中国文学史实际,坚持对文学史的整体观照,注重文学史理论的探寻与实践的运用,这可以看作是董先生中国叙事传统研究的重要特点。对于中国文学传统的研究者来说,董先生的工作是一个很好的铺垫,在这个基础上,有关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的研究可以顺势而发,更上一层楼。


  四、中国文学表现传统诸问题的研究前景


  有关中国文学抒情与叙事传统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一些成绩,但尚处于初步阶段,尚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研究。比如抒情和叙事这两个概念在不同层面上的含义,就需要仔细辨析。而就深度与广度而言,叙事传统研究也无法与抒情传统研究相提并论。抒情与叙事这两大传统在中国文学发展历史中如何互动,分别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两者的形态与演变轨迹如何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深入阐明和讨论。


  抒情与叙事两大传统的提法,是从文学表现的基本手段来概括中国文学史的贯穿线,对此,还可以从其他角度切入并考察。比如,古人总结《诗经》的表现手法有赋、比、兴三种。赋与叙事有很深关系,但是又不完全等同。比、兴需借助一定的外物描叙,其目的在于抒写情志,大体可划入抒情范畴,但说它完全是、仅仅是抒情,便显得勉强。实际上,比、兴自身有一定独立性。屈原以香草美人寄托身世的手法,就是比、兴运用的经典。它可视为一种表现手法,也不妨看作一种阐释(解读)的方式,并对后世文学产生巨大影响。那么比、兴是否可以视为一种文学传统呢?这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话题。11又比如,文学语言观念的发展和语言表现方式的演变,本是研究文学表现传统的题中应有之义,现已有学者将研究推进到这一层次,其前景是相当可观的。12


  再比如,文学传统是否仅有抒情、叙事二元?顾农先生由鲁迅的杂文联想到“中国古代散文中还有一个相当鲜明而强大的议论传统”,只是议论主要存在于古代散文里,所以“不能与叙事、抒情鼎足而三”,只能算是半个传统,这样,中国文学就有“两个半传统”。[25]顾先生的看法很有道理,必然引发进一步思考和深究。在中国古代文学中,“散文”(或者说“文”)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它在不同历史时期所涵盖的文体并不一致。仅从骈、散两分的角度来看,文章只要是散体单行的,均可视为散文,那么,唐宋以来的古文,以及大部分公牍文类,都可囊括其中。而这些文类所包含的作品里,议论和说理确是一种普遍存在,有时甚至占据核心部分。所以如能进一步论证议论、说理作为一种表现手法跟叙事、抒情的关系,议论、说理是否能够独立于两者之外在文学作品中自成一体等等,对中国文学表现方式传统的分析势将更加深入细致。


  为全面研究文学表现方式的传统,我们还需要扩大思考的范围,多从其他角度来观察分析。比如,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文学在整个文化体系中的位置如何,有何本质的规定性?我们的文化传统与文学的诸特性关系如何,这些关系在文学发展过程中是否贯穿始终?再从人与人性的角度来看,文学即人学,文学的演进与人的生活变迁及人性的发展密切相关。以人与人性来观照文学史,也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思路。13文学本身作为一种行为和过程,由感受体悟、构思写作、传播阅读、理解接受等多个环节构成,叙事、抒情的表现方式主要属于文学创造环节,既然它可以形成一种传统,那么其他环节是不是也有这种可能呢?比如,有学者指出,中国古典诗学的建构采用的是一种灵活多变的譬喻性话语体系,这种体系既能抒发“意”,又不被“意”所束缚,可称之为“譬喻性的传统”。[26]这个譬喻性传统就是在阅读与理解环节中形成的。另外,古人一向重视文章的社会教化功能,有“温柔敦厚”的诗教,有“文以载道”(或“文以贯道”)的诉求,还有“文章合为时而著”的倡导,这可算是中国文学的一大特色,能否视为一种传统呢?又比如,中国文学对于外来文化和文学,从来都持开放态度,历史上由于同外来文化的交流融合,中国文学,包括其抒情、叙事的方式和所占比重曾发生一些重大的变革,产生一系列重要的文学事件和作家作品,那么,如何把这种开放性传统与整个中国文学史的发展轨迹,包括抒情、叙事传统的演变联系起来考察呢?


  总而言之,关于中国文学传统还有很多重大的问题需要我们慎思明辨,这一研究可谓任重而道远。概括而言,以下几个方面似乎尤其需要关注:


  一是如何阐述中国文学传统的具体内容,并对此种传统在各种文体中的表现和不同时代文学的影响进行具体的论述。为此,就需要注意前人的相关研究,对这一种文学传统的相关论述进行全面梳理。


  二是如何在有关中国文学传统研究的新认识与新成果的基础上,积极论证重写中国文学史的必要性,努力尝试打通古今,以一种新的贯穿线理念考察中国文学史。仅就中国文学表现方式的传统而言,目前还看不到一种以抒情和叙事传统交融为基本贯穿线索的文学通史。这是一个遗憾,但也构成对文学史研究者的挑战。


  三是如何将对文学传统的考察与当前文学现实相结合,从研究中总结出若干行之有效的经验,为当代文学创作与理论批评提供一些既有历史深度、又有现实价值的可操作性意见。只有这样,我们的文学传统才能继往开来,我们对文学传统的研究也不至流于书斋中的无谓空谈。从目前的文学现状来看,这项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因为当代文学虽然繁荣,但实际上面临着一个重要瓶颈,就是“不少叙事作品缺乏诗意诗境和思想的升华,许多抒情作品则未能把视线、笔触更多投向自我以外的客观世界,未能自觉以宏阔的历史事件为背景”。[27]在当代作家中,凡是能意识到这一点并努力在创作中将抒情与叙事加以良好结合者,其成就都非同凡响。诺贝尔文学奖新晋得主莫言就是一个显例。


  四是如何立足本国,放眼世界。研究中国文学的传统不仅有益于中华民族文化的弘扬,对于建构更具包容性的世界文学也是有帮助的。“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文学’应当像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一样因兼容并蓄而丰富多彩,构成‘世界文学’支柱的应该是东西方各主要民族的文学传统。”[28]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引进来,而且要走出去。现在的情况是,引进来的内容铺天盖地,走出去的成果是寥寥无几。这种局面,难道我们不应该去努力改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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