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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评史心见》的评述

来源:UC论文网2016-01-14 20:55

摘要:

一、撰述旨趣:可以为鉴者与不可以为鉴者 明代郭大有所撰《评史心见》,凡十二卷,前十卷为正文,后两卷为补遗。全书按时间顺序编次,上起西周,下迄元末,多以帝王标目。这是

  一、撰述旨趣:“可以为鉴者”与“不可以为鉴者”

  明代郭大有所撰《评史心见》,凡十二卷,前十卷为正文,后两卷为补遗。全书按时间顺序编次,上起西周,下迄元末,多以帝王标目。这是一部评论历史人物和有关史事的史论着作,诚如《四库全书总目》所说:“是书取古人事迹标题,每事为论。”[1](卷九十,P2317)本书作者郭大有,字用亨,明代南京江宁(今南京市江宁区)人,《明史》无传。关于郭大有的行事,文献不足,难以稽考。《评史心见》一书,据笔者所见,最早着录于明代藏书家高儒的《百川书志》:“《评史心见》十二卷,皇明郭大有用亨着,南京人。”[2](P58)《百川书志》成书于嘉靖十九年(1540),因此《评史心见》的刊刻、流布当不晚于此年。

  ①《评史心见》中郭大有曾引用明人程敏政《宋纪受终考》的论断,而《宋纪受终考》始刊刻于弘治四年(1491)。据上述两条证据,我们可以推断郭大有主要生活于明代弘治前后至嘉靖时期。除《评史心见》外,郭大有还有《古今书史补断》和《古今名贤咏物诗选》两部着作。

  ②受识见所囿,笔者尚未见二书的刊本流传,具体情况未能详考。

  《评史心见》书前的《凡例》是关于此书的说明,从中可以窥见作者编纂此书的基本情况。

  首先,是交代材料来源及评论主旨:《评史》以《通鉴》为主,参以《纲目》、《史记》、《春秋左传》、两汉书、《三国志》、《晋》《隋》、《唐》书,《南》、《北》史、《宋》、《辽》、《金》、《元》史、《诸家咏史》、杨铁崖《咏史》、《古今史断》、诸臣奏议、《名臣言行录》、《致堂管见》、《诸儒鉴断》及我朝《皇明政要文衡》。凡古人言行,先儒或有未论者,或论而有所未当者,或有已论而余意未尽者,或有诸说不同而莫知适从者。予引六经四书为证。妄以己意参酌可否而评之。微显阐幽,则是非得失昭然可见,非敢蹈袭前哲以为己能也。[3](《凡例》,P305)据此可知,第一,郭大有重视《资治通鉴》和《通鉴纲目》,以六经、四书为评史标准。第二,郭大有评史以正史为主,兼及文集、言行录等其他有补于史事的着作。第三,郭大有关注三个方面的史实:前人没有评论到的人物、史事;前人评论失当的人物、史事;前人已有所论,但论意未尽,仍需要加以阐发的史事和有多种不同评价的史事。

  其次,是作者对“鉴”十分重视,指出“有以为鉴者,亦有不可以为鉴者”.用今天的话说,即指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而言。作者这样写道:

  鉴者乃后人之龟鉴也,古人之得失,以为己之从违。诸史所载古人言行,固有以为鉴者,亦有不可以为鉴者,如汉文帝好黄老,因吴王不朝,赐以几杖;南越谋反,卑辞厚礼以诱之。朱子乃称其善用,殊不知养成骄横,肆无忌惮,遂至兵连祸结,延及七国之变而不可救。此所当戒,不可法也。至于直不疑偿金、娄师德唾面不拭自干之类,矫情要誉,欺世媚俗,恐后人信以为美而效之,不可不辩,此评之本意也。[3](《凡例》,P305)从这里可以看出,《评史心见》的主要意图是以古人之言行,鉴当今之得失。“凡古人言行之善,有关于纲常,有补于教化者,因观子书,随笔以评,不拘先后次序也。”[3](《凡例》,P305)这与司马光“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4](《进书表》,P9739)的治史宗旨一脉相承,也是他“以《通鉴》为主”的评论主旨的具体体现。从性质上讲,郭大有主要关注两类史事:“可以为鉴者”与“不可以为鉴者”.二者相比,他更加重视那些不可以为鉴的史事,如每每在评论某人某事后,都要强调“书之以为人君用诈者戒”、“笔之以为世之人臣用机巧者戒”、“谨书以为有国者鉴”、“谨书以为妄兴土木之工者戒”、“谨书以为宠任外戚者戒”等,以表明自己的评史旨趣。

  最后,《凡例》中有几句话反映了《评史心见》一书的性质,作者写道:“评史诸题,凡可为策论者,学者任意截取,以备观览,利于举业,盖遴今时之制也。”[3](《凡例》,P306)明代科举之法沿用唐、宋之旧,科目分为三场。“初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5](卷七十《选举志二》,P1694)第二场的“论”和第三场的“策”都涉及考察考生对历史的理解、评价和议论。明代科举重论、重策的特点,促使越来越多的士人关注史论,推动相关着述应运而生。①从《凡例》来看,《评史心见》正是适应科举策论之意而作。这一方面反映此书的实用特色,另一方面体现出作者评史的格调不高。《四库全书总目》据此批评说:“其《凡例》云: 凡可以为策论者,择取以利于举业。 则其书不必更问矣。”[1](卷九十,P2317)但《总目》所论也有武断之嫌。有研究者认为:“《四库全书总目》未查看本书内容,仅据其《凡例》内一言而否定之,未免轻率。实则该书论史颇有见解,可备参考。”[6](P354)综上,从《凡例》来看,大致可知《评史心见》一书“评史”的倾向和该书的性质,这两点,有助于人们对此书的认识。

  二、“扶纲常,振风化”的论史目标

  明代前中期,理学思想对史学有很大影响,道德评价有时凌驾于事实评价之上。郭大有身处其中,其史论亦具有鲜明的理学特色,突出地表现在他以“扶纲常,振风化”作为评史的目标。郭大有认为:“道在天地间,所当因者,三纲五常;所损益者,制度文为是已。”[3](卷二《曹参尊何约束,P329》)如在“司马迁言陵无罪”条指责李陵投降匈奴为“失节之妇,罪不胜诛”[3](P336);“剧秦美新”条批评扬雄屈身事王莽为“奸佞尤为可恶者”[3](P339);“直不疑偿金”条责备对汉代名士直不疑“曲意狥物,矫情要誉”[3](P334);“二月平阳公主薨”条指斥唐高祖的女儿平阳公主领兵行军为“不守妇道”[3](P306);“始定公主见舅姑之礼”条称赞唐德宗议定公主拜见舅姑礼仪的举动为“遵伦理纲常”[3](P375)等。以上评论,均与纲常、风化相关。

  而最集中地体现这一评史原则的,则是他对汉高祖、唐太宗以及汉、唐两代政治的评价。

  郭大有鄙视汉高祖刘邦,原因是他有“分羹之语”.楚汉之争,汉军攻楚甚急,项羽为让刘邦退兵,扬言欲烹杀其父,刘邦说:“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 约为兄弟 ,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7](卷七《项羽本纪》,P328)关于此事的评论,从司马迁、班固、荀悦以来,基本上对刘邦当时的举动持肯定和理解的态度。而三国时期曹植则提出异议,他说:“高祖因暴秦而起,官由亭长,自身亡徒,招集英雄,遂诛强楚,光有天下,功齐汤武,业流后嗣,诚帝王之元勋,人君之盛事也。然而名不继德,行不纯道。

  寡善人之美称,鲜君子之风采,惑秦宫而不出,窘项座而不起,计失乎郦生,忿过乎韩信。太公是诰,于孝违矣。败古今之大教,伤王道之实义。……然彼之雄才大略,倜傥之节,信当世至豪健壮杰士也。”[8](P103)曹植称赞汉高祖的功绩,但在道德方面对其颇有指摘,认为他“名不继德,行不纯道”.评论中也涉及对太公、刘邦父子关系的论述:“太公是诰,于孝违矣。”刘邦的言行是“败古今之大教,伤王道之实义”.曹植在这里虽然对刘邦的道德品行进行抨击,但是整体的评论基调还是积极的,对刘邦的评价还是正面的,认为他是“帝王之元勋”、“当世至豪健壮杰士也”.总的来说,曹植的评论是事功和德行并重,而以事功为主。而郭大有评论则主要从纲常伦理出发,他说:孝乃百行之源,万善之本。帝王所以化民成俗,长治久安,皆赖此也。……(汉高祖)乃昧昊天罔极之恩而陷亲于鼎镬,其与自烹何异?

  何其不仁之甚哉?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何其不仁之甚哉!……高祖导子孙为不仁不义之事,父不父,子不子,兹非启乱之道欤?虽有天下,不能一朝以居,何以成其善治哉?孔子曰:“明王以孝治天下。”则高祖得罪于名教中,诚可恶也。[3]( 卷二《项羽欲烹太公》,P326)与曹植相比,郭大有则以理学中的父子纲常为评论出发点,把道德伦理与政治统治联系了起来。“孝道”被提到“百行之源,万善之本”的高度。从这点出发,他认为刘邦当时有两个合理的选择,一是放弃抵抗以救太公;一是卧薪尝胆、积蓄力量,为父报仇,这些都是符合儒家伦理的。刘邦之言与人伦大德相违背,因此郭大有对刘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孝道”不仅关乎个人荣辱,还会影响政治统治和社会安定。如不尊孝道,则是“启乱之道”.一个王朝的统治者如果不重视纲常伦理,则“天理灭,人伦废”,离衰败灭亡也就不远了。而刘邦正是历代君主中“不可为鉴”的代表,所以郭大有对他的评价很低。

  如何评价唐代的玄武门之变和李世民,历来观点不一。如司马光评论道:立嫡以长,礼之正也。然高祖所以有天下,皆太宗之功;隐太子以庸劣居其右,地嫌势逼,必不兼容。向使高祖有文王之明,隐太子有泰伯之贤,太宗有子臧之节。则乱何自而生矣!既不能然,太宗始欲俟其先发,然后应之,如此,则事非获已,犹为愈也。既而为群下所迫,遂至蹀血禁门,推刃同气,始讥千古,惜哉!夫创业垂统之君,子孙之所仪刑也,彼中、明、肃、代之传继,得非有所指拟以为口实乎![4](卷一百九十一《唐纪七》,P6124-6125)司马光从“礼”出发,认为“立嫡以长,礼之正也”.这显然是对唐太宗玄武门之变持否定态度的,并认为这种做法开启了后代以武力争夺帝位的先例。但是他又试图为唐太宗辩解,认为太宗功高,“高祖所以有天下,皆太宗之功”;建成无能,“隐太子以庸劣居其右”;而当时夺嫡之争已剑拔弩张,于是“群下所迫”.三者相激,遂“蹀血禁门,推刃同气”,唐太宗完全是为形势所迫。司马光虽对唐太宗多有批评,但他没有据此一概否定其功业。他对唐太宗的总体评价是:“太宗文武之才,高出前古。驱策英雄,罔罗俊义,好用善谋,乐闻直谏,拯民于汤火之中,而措之衽席之上,使盗贼化为君子,呻吟转为讴歌,衣食有余,刑措不用。突厥之渠,系颈阙庭;北海之滨,悉为郡县。盖三代以还,中国之盛,未之有也。惜其好尚功名,而不及礼乐,父子兄弟之间,惭德多矣。”[9](卷十六,P157)这样既肯定了唐太宗的功绩,又批评了他在礼仪纲常方面的“惭德”.司马光在具体评论史事的时候能远离理学的立场,作出比较客观的评论。而郭大有则基本对唐太宗持否定态度,其批评要比司马光严厉许多。他说:

  太宗除隋暴虐,削平僭乱,以有天下,在位三十余年,一身兼创守之责,绝无而仅有也。绳以大节,不能无愧。孟子曰:“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太宗但知创业守成之难而不知端本贻谋之道。观其胁父臣虏,喋血禁庭,闺门惭德,妄诛大臣,此创业之无道也。天下平定之后,鲜克有终。魏徵十渐条陈,切中其病,此守成之无道也。大本已失,虽有他美,何足羡哉!……厥后高宗、玄宗蒸父妾、乱典常、杀三子、宠妖妃,颠覆社稷,流毒苍生,固非守成之主,皆踵太宗所为。[3](卷六《创业守成孰难》,P361)郭大有所说的“大节”、“大本”无疑就是他心中的纲常名教思想,这也是他评价唐太宗的唯一标准。其方法就是由局部而否定整体,把历史人物所处的环境、言行、动机、效果排除在外。

  在他的眼中,唐太宗不是什么有道明君,他创业不合纲常,守成也不得礼法,还给后代子孙树立了一个不好的榜样。郭大有评价人物不是从事实出发。他的理学思想掩盖了史学思想,道德评价凌驾于事实评价之上,所以,他不能如司马光一样,用发展的眼光、整体的观念评价人物。但若从另一方面看,郭大有开篇即表明其评史的目的是要“扶纲常、振风化”,他以理学作为衡量“可以为鉴者”与“不可以为鉴者”的标准,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汉唐盛世,历来为人称道,如程颐认为:“汉大纲正,唐万目举。”[10](《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P236)意思是汉代纲常伦理合乎法度,唐代各项法令制度得以创举。程颐之意,在于论两汉之人识义理、重名节,而唐代“有夷狄之风,三纲不正”,故“汉之治过于唐”.但是唐代在政治制度方面创获颇多,政治上亦有可观之处,所以是“万目举”.郭大有不同意程颐的评价,他认为:程子谓:“汉大纲正,唐万目举。”愚谓:“大纲者,君臣、父子、夫妇之伦是也。观高祖妄诛韩信、狱系萧何,而于君臣之义废;项分杯羹、如意被鸩,而于父子之恩亏;溺爱戚姬,而于夫妇之情薄。大纲何由而正乎?”所谓万目者,礼、乐、兵、刑、教化之类是也。观太宗闺门惭德、喋血禁庭,而于礼、乐何有累?征高丽、妄杀蕴古,而于兵刑黩滥;大诰名儒,增广生员,无明伦教化之实。万目何由而举乎?……程子不究其大本,徒以末节言之,故予所以辩。

  [3](卷六《汉大纲正,唐万目举》,P363)程颐评论汉唐之治,虽然是从理学观念出发,扬汉抑唐,但他没有一概否定唐代政治的贡献。郭大有则不同,他从伦理纲常上把汉、唐两代都否定了。他由否定汉高祖进而否定整个汉代政治。他在批评唐代礼、乐、兵、刑等制度的时候,不以这些制度在实践过程中的得失利弊为标准,而是计较于唐太宗的“闺门惭德、喋血禁庭”、“征高丽、妄杀蕴古”等个人的道德和政治行为,否定唐太宗的同时把整个唐代制度都否定了,可谓是以“一眚掩大德”.朱熹说:“读史当观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11](P196)郭大有为“扶纲常、振风化”,故作惊人之语,其评论格调不但远逊程颐,而且在史学观上更是与朱熹相去甚远。

  以上所举,说明郭大有在评论历代人物和事件上,坚持纲常名教的思想,意在发挥史学的褒贬作用,“扶纲常、振风化”这一点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他以理学衡量史学,不顾客观事实而空洞议论,这种空疏不实学风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全祖望批评说:“自明中叶以后,讲学之风已为极弊,高谈性命,直入禅障,束书不观,其稍平者则为学究,皆无根之徒耳!”[12](卷十六《甬上证人书院记》,P1059)全祖望所论,也是《评史心见》一书的主要缺陷所在。

  三、论史当观“时”、“势”与“天命人心”

  郭大有论史,除阐发理学观念之外,也十分注重“时”、“势”与“天命人心”等因素的影响。

  他说:“大抵学者之评人物,当观其时之难易,势之顺逆,天命人心之去留向背何如。昧此妄议,亦非定论。”[3](卷四《三分天下》,P346)这里,“时”是指人物所处的历史环境,“势”是指历史发展的趋势,而“天命”则比较复杂,有时是指上天的意志,有时又等同于“势”,指历史发展之大势,有时又是指正统所归。“人心”是指民心所向。郭大有认为在评价历史人物时应该考虑人物当时的现实处境、历史大势的走向和民心向背等因素,要回到历史人物所处的时代状况和个人境遇去思考、判别和评价人物的行动。这种见解接近于实事求是的观点,比之于其以纲常名教批评人物,有很大的不同。如在评价诸葛亮时,针对学者邹璧对其“谋不正,兵出无名,无恢复一统之志”的评价,郭大有为诸葛亮辩护道:方睹孔明独处群雄之中,力弱势孤,如一支十,孰难孰易,孰顺孰逆乎?当时审天下大势,定于胸中,一见之顷,告以荆州用武之国,谋非不臧也;辅帝室之胄,《纲目》书:“刘备起兵讨曹操”,兵非无名也;又曰:“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志非不欲大一统也;兵有节制,正义明律而不为诡计,师非不堂堂正正也。奈何老瞒未诛,而先主已殂;陇军方出,而营星夜坠。孟子曰:“若夫成功,则天也,非人力所能为也。”杨诚斋有曰:“人心归汉,王即假之而有余;人心去汉,孔明扶之而不足。”邹壁不观其时、势、天命人心大节,乃以成败论,岂不谬哉!

  [3](卷四《三分天下》,P346)郭大有主要从时、势、天命、人心四方面为诸葛亮辩护。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天命”主要指上天的意志,有运气、机遇的意思。他引用孟子的言论即为明证。诸葛亮的失败是各方面因素相激使然,但这并不妨碍诸葛亮杰出的政治家的身份。郭大有进而指出读史要观“时、势、天命、人心大节”,反对以成败论英雄。

  从“时、势、天命、人心”出发,郭大有特别赞赏那些既能坚持正义,又能审时度势,建功立业,使个人行动符合历史潮流的“豪杰”.他说:“所谓豪杰者,明道义而知自重,审去就而不苟禄。”

  [3](卷二《颠倒豪杰》,P328)即是说豪杰之士要重义轻利。在“岳飞班师”条,他又进一步申论:“盖天下之事有常有变。君子于常,则守之以经;于变,则处之以权。”“常”与“变”其实就是指“时势”的变化。具体到人物评价上,就是看历史人物的活动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当时社会需要。他进一步论道:君命,我所重也,国难,亦我所重也,二者不可得兼,舍君命而救国难,此所谓权。……当时飞手握重兵,使其先诛桧而后灭虏,迎回二帝,奠安宗社,有回天之力,建再造之功,亦汤、武除害救民之意也,孰敢以公为过乎?吁!徒守一节之忠,遂遗无穷之患,即孔子所谓匹夫匹妇之为谅也,岂非忠有余而智不足?惜哉!

  [3](卷十《岳飞班师》,P391-392)按照郭大有的说法,如果岳飞能“处变行权”,矫诏行事,内诛奸臣而外抗强敌,舍君命而救国难,那他的行为不仅符合儒家义理,而且也合乎“天命人心”,是顺应“时”与“势”的行为。他十分惋惜岳飞识见未能及此,“忠有余而智不足”.与此不同的是,他特别赞赏张良。刘邦、项羽鸿沟之约后,刘邦本打算退兵,张良与陈平劝说刘邦:“汉有天下太半,而诸侯皆附之。楚兵罢食尽,此天亡楚之时也,不如因其机而遂取之。今释弗击,此所谓 养虎自遗患 也。”

  [7](卷七《项羽本纪》,P337)郭大有认为劝刘邦攻打项羽,虽然失信于人,但确是为了“背小信而全大义”,是“处变而行一时之权也”.他说:“孔子曰: 君子贞而不谅。 孟子曰: 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其良之谓欤?”

  [3](卷二《养虎遗患》,P326)我们把郭大有对岳飞和张良不同的评价联系起来,就会发现,郭大有虽然强调论史当观“时”、“势”与“天命人心”,但他评论主旨最终归宿还是在一个“义”上,强调的是儒家的道义。

  1但是依然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这说明,郭大有评价历史人物时,虽然看重特定环境对历史人物发挥作用的影响,但他依然不能完全走出理学思想的圈子。

  四、矛盾、混乱的历史观

  郭大有受理学支配,纲常伦理在他那里成为了最高的历史评价标准。理学观念凌驾于史学之上,这使得他的许多史论显得迂阔,有些评价自相矛盾,而他又不惜牵强附会地予以解释。如他全面否定唐代魏徵、王珪的功绩,认为他们是“罪臣”,理由是他们“不能引太王传位季历之事以谏高祖,坐视相残,不能谕之于道,遂成弑逆之祸”[3](卷六《以魏徵、王珪为谏议大夫》,P356).这与其上文否定汉唐政治的方法如出一辙,都是从理学观念出发,偏执一端而否定整体。这是用义理思想来任意解释历史,而离中国史学据实直书的传统越来越远。

  郭大有试图用理学思想规范历史,以经驭史。但是历史现象千变万化,又怎能是理学思想统率得了的呢?而试图以理学思想强加解说,则往往会出现矛盾、混乱的现象。比如,郭大有提倡统治者要“举贤不避亲”.冯野王是汉元帝的亲戚,汉元帝为了避亲属之嫌,没有提拔他。郭大有评论说:“愚谓野王果贤,虽亲必用,不贤,虽踈必废。……汉治后世,不以私亲为嫌,而以用贤为羡。”[3](卷四《汉元帝不用冯野王》,P339)这是批评汉元帝用人避亲。而在评论“窦宪勒功燕然”时,他却说:凡椒房之亲,人主但常尊位重禄,不当委以兵政之权。权柄一专,谋为不轨。……(窦宪)倾无量之费,击无罪之虏,夸张功德,纪于燕然,何有补于汉哉?

  [3](卷四《窦宪勒功燕然》,P343)前一论赞扬举贤不避亲,后一论主张用人要避免任用外戚,两则评论自相矛盾。郭大有赞扬汤武革命,主张“处变行权”,这点上文已有论述。但是他又以纲常苛责唐太宗“胁父起兵以篡隋”,“胁父起兵”为不孝,“篡隋”为不忠。[3](卷六《世民诛佞人》,P355)这与前一论赞扬汤武革命又相互抵牾。同类性质的论断,书中还有很多。这实际上反映了作者以理学观念来解释历史所面临的困境。自宋至明,理学家认为“大道在六经”,“经细史粗”,主张“以经御史”.如南宋张栻:“读史之法,要当考其兴坏治乱之故,与夫一时人才立朝行己之得失,必有权度,则不差也。欲权度之在我,其惟求之六经乎?”[13](卷三十四《西汉蒙求跋》,P814)以六经为史之权度,其评史自然以义理为裁断标准。他们把理学思想凌驾于史学观点之上,研究历史不是为了探究历史的真相,而是为了阐发义理,以史证理。这种不顾事实而空谈天理性命的论史风气,不利于史学实事求是学风的形成,因而遭到其后清代学者的严厉批评。实际上,在历史评价中,道德原则与事实原则往往发生矛盾。而优秀的史学家可以二者兼顾,不偏废其一。如赵翼所论:“义理之说,与时势之论,往往不能相符,则有不可全执义理者。盖义理必参之以时势,乃为真义理也。”

  [14](P552)郭大有虽然看重“时”、“势”与“天命人心”,但理学仍然是他的立论之本。他注重理学的义理,而忽视了史学求真的特征。事实与褒贬是史学研究中互相关联、对立统一的两个因素,只讲事实而不讲褒贬,则史学无以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而离开事实谈褒贬,则不能称其为客观的历史评价。《评史心见》中的矛盾、混乱之处,正是郭大有犯了后一种错误的体现。

  结 语

  郭大有评史,一方面是阐发理学,扶纲常、振风化,另一方面也有以史为鉴的用意。他的史论,有的结合明代的现实,有的则对先贤的史评再加以评析,作出自己的论断。作者生活在理学大盛之明代中期,他的思想固然超脱不出理学的窠臼,他的许多史论也因此显得保守和迂阔,但也有一些有价值的地方值得参考。

  作为受明代中期理学论史风气影响的学者,在逐渐注重实学的晚明和以考证着称的清代,其书因有浓厚的理学特征而渐渐无传,以致湮没无闻。清人对明代史论评价不高,“明代史论至多,大抵徒侈游谈,务翻旧案,不能核其始终”[1](卷八十八,P2289).以清人崇尚考据的学术眼光来看,《评史心见》正是“徒侈游谈”的史论代表之一,故此书仅被列入四库存目。虽然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评史心见》有这样那样的缺陷和不足,但是它作为弘治至嘉靖前期正统史论之一,对此书的研究依然有助于从一个方面了解明代史论的面貌。
  
  参 考 文 献

  [1] 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
  [2] 高儒:《百川书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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