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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重点工程稳健走向生态

来源:UC论文网2015-12-10 16:23

摘要:

建设生态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天津城市定位的客观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期间提出

建设生态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天津城市定位的客观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期间提出“两个走在前列”、“一个排头兵”的要求,强调“要把真功夫用在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上”。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明确了到2020年,高水平建成生态城市。为此,天津市政府以3年为周期,滚动制定并实施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十二五”时期是天津大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未来几年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的时期,经济、人口、煤炭消费量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天津的生态市建设将面临更大挑战。总结生态市建设的经验,对新一轮生态市建设的开展有着积极的指导和借鉴作用。生态市建设以来,天津坚持以重点工程为支撑,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2011年,天津市西青区被环境保护部授予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河西区率先提出在中心城区创建生态区。污染减排任务如期完成的同时,水环境专项治理及大气环境治理取得突破、成效明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上新水平,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快,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个,市级文明生态村297个。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将其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和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要求,把经济增长与生态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在好中求快,全面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为加强生态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天津成立了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部署生态市建设的工作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事项。在天津市环保局设立了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生态市建设的组织推动日常工作。各区(县)政府成立由区(县)长为组长的区(县)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推动本区(县)的生态市建设工作。此外,在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天津还建立了水环境、大气环境治理等具体的组织机构和指挥体系,推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生态建设。

规划先行,阶段推进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布局。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天津编制了《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明确了生态市建设指导思想、目标指标和重点领域,对天津进行全面、整体生态建设规划。为贯彻落实《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在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市各区(县)也结合实际,分别编制了各自的生态区(县)建设规划,并由当地人大批准实施。《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和各区(县)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有效地把生态市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立足长远,阶段推进。为了确保生态建设规划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内得到有效实施,天津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以3年为周期,滚动推进生态市建设,使天津生态建设既有长远奋斗目标的激励,又有明确的近期工作目标便于执行和操作,体现了工作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保证整个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在圆满完成阶段目标、任务的基础上,2011年,天津又编制实施了新一轮生态市建设3年行动计划,确定了到2013年天津生态市建设的阶段目标、努力方向,安排部署了166项重点工程项目,进一步推动生态市建设。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在工作部署上,天津既坚持全面推进,又重视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问题上率先取得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进展。在全面实施3年行动计划确定的149项工程的同时,天津还对重点区域的重点问题实施重点突破。实施了水环境专项整治,对中心城区10条河道和大沽排水河以及29条农村河道进行专项治理;新建、扩建、升级改造60座污水处理厂,新建配套管网798公里。实施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在全市开展两个“大干150天”、“大干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环境综合管理水平和城市环境面貌。2011年,天津市提出了“大水清”工程,通过一系列重点工程,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现天津“水清”的目标。落实责任,建立机制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任务。天津市通过召开创建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大会,与各区(县)、各部门签订责任书,把目标分解、任务细化,层层落实到各单位,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向市政府递交了《2008—2010年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具体任务、工程项目和目标。通过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在全市上下形成分工协作、良性互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的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保证了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督办检查,建立工作机制。

开展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督查。将生态市建设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的重点督办事项,在按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基础上,加强对重点项目、关键节点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确保行动计划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各单位完成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对完不成计划任务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工程质量出问题、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在建立监察、督查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的基础上,天津还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跟踪评估方案,建立跟踪评估机制,运用环境监测等科学手段,对河道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固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工业区环境质量改善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进行跟踪评估,保障生态市建设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天津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的宣传工作。成立了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

围绕天津生态城市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积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保护宣传和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以及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优势。以新闻发布会、论坛、专题、专栏等形式,宣传生态、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解读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让广大市民认识到生态市建设的内涵、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关心环境、保护支持生态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策划有影响的生态市宣传活动。利用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在社区、学校等公共场合大力开展生态市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发动广大市民参与生态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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