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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际法的以人为本化的发展趋势研究

来源:UC论文网2020-09-05 14:44

摘要:

  摘要:传统国际法在人道主义、人本主义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产生明显的人本化倾向。本文从国际法整体、引渡法、知识产权、公共健康以及核心劳工标准、贸易自由化多个方面提出国家法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当代;国际法;以人为本;发展趋势  引言  国际法法作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桥梁,其基本性质属于一种合作、共进以及和谐共处的法律条款。国际法使国家和国家之间处理多项问题、关系的标准,以维护各个国家之间...

  摘要:传统国际法在人道主义、人本主义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产生明显的人本化倾向。本文从国际法整体、引渡法、知识产权、公共健康以及核心劳工标准、贸易自由化多个方面提出国家法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当代;国际法;以人为本;发展趋势


  引言


  国际法法作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桥梁,其基本性质属于一种合作、共进以及和谐共处的法律条款。国际法使国家和国家之间处理多项问题、关系的标准,以维护各个国家之间的公平、确保各个国家的根本利益为最终目标。“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使学术领域、政治领域长期依赖讨论的重点课题,其所坚持、遵循的思想理念和基本原则,将国家法律视为对国家根本利益进行有效维护的重要工具。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权思想、人权理念对国际价值观产生了连续性的冲击,促使国际法的以人为本倾向日趋显著。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种以人为本、以人类社会为根本的价值观逐渐形成,并将其制作成具有法律效益的国际法,涉及社会中的多个领域,这也是现代国际法未来发展的一种倾向和趋势。


  一、当代国际法以人为本倾向的相关概述


  国际法以人为本的这种倾向,产生于国际人道法、人权法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指的是国际法在价值观、思想理念、坚守原则、规章制度、运行模式等等当中,对个人权力、个人利益、人类整体利益忠实度的不断提升。国际法以人为本倾向大致融括以下两个方向:其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原则,其中的人不仅指的是个人,而且也融括了整个人类,包括法人、自然人等等。国际法人本倾向已经成为该法律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和趋势,现阶段国际法也在不断的涌现出大量将人本化作为价值观、价值倾向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社会个体以及全人类的根本利益。


  国际法以人为本倾向并不是对“国家和国家之间”的本质予以否定,而是构建在国家和国家之间基础上,承认“国家间”这一基本你原则,人本化的最终目标使维护人的根本利益,当某一国家、某一个人以及全人类的利益高度统一期间,国际法的不同国家之间的倾向与以人为本倾向编能够实现一致,国际法不但能够有效维护国家利益,更能维护个人和人类的最终利益。如果以上三者产生矛盾或冲突,极有可能引发规模更大、后果更加严重的问题,也可能出现良性和解,对这些矛盾、冲突实现有效处理,无论怎样,其关键军在于法律构建方在特定领域、事务上所选择的个人价值趋向。


  二、当代国际法的以人文本化的发展趋势


  (一)以人为本国际法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以不同形式为手段的国际交流、国际合作愈加频繁,据统计显示,当今国际交流的频率相对一百年前提高一千五百多倍,同时各种跨国家、跨民族和跨文化交流也变得更加丰富、多元和灵活。外交保护法逐渐彰显出以人为本的倾向,2009年年底,《外交保护草案》当中增设多项内容条款,集中展现以人为本的未来发展趋势。首先,外交保护工作从本国居民逐渐向无国籍人士、国际难民延伸;其次,外交保护原则范围得到拓展,在国籍持续原则、救济原则的基础上,实施一系列改动。再次,对国家自由载量权范围进行压缩和限制,对具有外交保护资质的国家进行合理限定,特别是重大灾害发生期间为本国人民提供外交保护这一项基本条款,这无疑是间接性的限制了国家自由裁量权。由此可见,以人为本的国际法在部分情况下得到良好发展。


  (二)基于以人为本倾向思考的新景象


  人权主义在当代国际法中的大范围体现,促使国际引渡法在践行期间面临巨大的以人为本价值观影响,鉴于对以上问题的思考和考量,引渡法不断向更加优质和完善的方向发展。上世纪八十年颁布的《各国酷刑禁止公约》当中,明确指出如果有充分的保护理由,能够表明个人在其他国家遭受严酷的刑法风险,那么缔约国则不得对该人员进行引渡或曲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充分理由”这一关键词,这是上述条款的基础和前提。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引渡示范跳跃》当中进一步将不人道的对待行为和严酷刑法行为,作为不得强制性引渡的基础和前提。一闪给这些拒绝驱逐和引渡的条件,现在也正在逐渐向种族残害、宗教残害等一系列的人群侵害活动中。


  (三)人类权力与个人权之间的对抗


  知识产权相关国际法律在以人为本倾向的作用下,也逐渐展现出各种各样的与人权相关的条款内容。下面我们以公共危害行为为例,当部分没有能力购买必要性公共卫生产品的事件发生时,并且此类公卫生产品价格昂贵,受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在以人为本价值观的影响下,知识产权和贸易法面临将面临巨大难题和困扰,继而立足于公共健康保护人道性、紧迫性的考虑,联合国于本世纪初期颁布《多哈宣言》,将已经形成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激烈抗衡,融入弹性原则,开放政府部门对公共卫生产品的强制许可权,经过强制许可生产的公共卫生产品,可以在不被知识产权方许可的情况下进行仿制生产。例如,独属英国、德国、奥地利等西方发达国家药品生产企业的舒尼替尼、依维莫司、厄洛替尼、达拉菲尼生产专利,现阶段正被印度等国强制生产。


  (四)经济发展和人权之间的对抗


  国际劳动标准是一项为劳动人民不断争取权力的规则,其拟定和明确主要源自于国际劳动人民组织委员会。在世界贸易组织方面,主要负责对国际贸易政策进行协调疏通。由此可见,国际劳动标准与国际贸易政策二者之间相互独立。然而,随着国家贸易不断向自由化方向发展的过程中,劳动标准所面临的挑战愈加严峻。国际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所持有的态度和观点截然不同,国际贸易组织为解决以上问题,召开多次会议共同研讨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但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坚决反对,上述问题的解决策略始终不能形成统一。国际劳动标准以人权价值观的角度为出发点,不得不进行妥协,确立核心劳动标准。其中,主要包括对强迫勞动、儿童劳工等方面的限制。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人权思想、人权理念对国际价值观产生的连续性的冲击,促使国际法的以人为本倾向日趋显著。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种以人为本、以人类社会为根本的价值观逐渐形成,并将其制作成具有法律效益的国际法,涉及社会中的多个领域,这也是现代国际法未来发展的一种倾向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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