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党内民主是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重要途径,党内民主离不开相应的制度体系作为保障。
十八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关键,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高校基层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开展高校全部工作的基础,党内民主是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重要途径。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对于提高党在高校的执政能力,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作为一个被普遍使用的概念,党内民主具有民主的多种属性,它既是一套体现大多数党员意志和利益的制度安排,也是每位党员所应该具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民主观念、民主制度在政治生活实践中的体现。从制度的角度来看,党内民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中,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在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体党员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党的决策、管理、监督的制度安排。高校基层党组织是高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领导力量,发挥重要的战斗堡垒和组织保障作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党在高校的执政能力。当前,高校内部具有错综复杂的关系,例如学校与学院之间、学院与各职能部门之间、行政领导与专业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利之间的关系,既有一致的方面,也有差异的方面。这就需要学校党组织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催生和谐,提高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作为直接管理和服务广大师生的院系所党组织,必须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作用,构建合理完善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保障自由民主、舒适和谐的环境氛围,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2.有利于促进党的高教事业发展。大学是标志着知识与真理的神圣殿堂,是传播知识、启发思想、创新科技、塑造与引领精神的阵地,其职责是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党在高校处于领导核心地位,髙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好坏,决定着高校的校风和学风的好坏,影响着培养人才的质量和方向。高校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不仅是加强高校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加强髙校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有利于推动我国高校决策民主、教育自主、学术自由,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有利于增强高校核心竞争力。高校党内民主制度是学术民主、教学民主、管理民主的前提和保证,才可以为学术研究、课堂教学和行政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为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现代大学提供一个良好的宽松、自由、民主、和谐的环境,可以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增强合力和凝聚力,从而不断地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4.有利于提升高校管理水平。高校的管理工作主要就是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服务。高校管理工作的对象是具有知识丰富、思想深邃的高级知识分子和思想活跃、追求自我但不够成熟、可塑性强的年轻大学生。因此,高校的管理工作面临的压力较大,管理水平的要求较高。要做好对这两个群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必须坚持民主治校,加强高校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的知识、技术和手段,提高学校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共同把学校建设好、管理好。
5.有利于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屡屡爆发的高校腐败案件,严重损害了高校在社会大众中的形象。而科研课题申请过程中存在的论资排辈、看重行政级别、学术山头的“圈子”势力、权钱交易等违背学术公平的现象,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不满与批评。要遏制高校腐败现象,就必须根除腐败得以生存的土壤。党内民主正是照射腐败阴暗的阳光,在党内民主制度的约束下,用制度约束高校领导干部的权力,用党员群众的力量监督高校领导干部的行为,才能杜绝高校腐败现象。通过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的监督和制约,促进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促使其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高校广大师生服务,增强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
二、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制度存在的不足
高校基层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民主的推进和实现只有在高校基层党组织等构成细胞中切实得到贯彻才能充分体现。经过多年的实践,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起来,在党的建设中发挥了较好作用,党内民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并进一步推动了社会民主的发展。但从目前看,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缺乏有效的实践载体。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制度的核心是广大师生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的管理与监督,保证参与活动的有序有效需要相应的制度载体和物质载体。如果没有相应的载体和渠道而空谈发扬党内民主,其实只是一种形式化的党内民主。当前,很多高校已经建立了网络平台,校内办公系统、BBS、热线电话等系统,这些对于颁发文件、下达命令、传达精神等有很好的效果,提高了学院的信息公开和发布的效率,广大师生党员通过这些平台能够更加了解相关党内事务。但是,这多是一种单向的被动的接收过程,还没有形成应有的互动过程。这种状况进一步阻碍了党员意愿表达平台的创建,使党员的主体意识更加弱化,进而降低了他们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有待加强。有些院系所党组织因重业务而轻党务,有关党的活动和工作能不做的就不做,有的即使做了也是敷衍了事,党内民主平台狭窄和渠道不够畅通,党务公开机制也不够健全,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得不到充分保障。有的在党员管理过程中存在重义务轻权利。普通党员对学院内部决策、干部任免等“三重一大”问题不甚了解,党内民主生活会难以定期召开,批评与自我批评难以深人开展。《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缺少配套的操作规范,党员权利的行使受到诸多条件制约,党员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权利派生权力,权力为权利负责。党员的选举权未能得到更为有效的落实,进而导致有些党的干部只对上负责,缺乏维护普通党员民主权利的意愿。
3.高校党员主体的参与意愿不强。高校教师党员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群体,具有很强的认知能力,他们对党内民主的认识比较清晰,也有着较强的民主意识。由于党内民主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教师党员不愿意花费精力行使民主权利,认为没有太大的意义,在党内事务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得不够明显。有的党员教师认为,与其在党内政治参与上浪费时间和精力,不如在实验室和书斋做科研更实际,他们即使参与了党内民主生活,也是为了应付任务。而学生党员忙于自身学习、社团活动、实习等,对党内民主的事务的参与意愿也较低。这造成了“参与行为失范”现象,是“政治冷漠”的一种表现形式。
4.组织运行体制边界欠清晰。高校在校、院、系三级及教研室、研究所、年级或班级组建立相应的基层支部,这样的组织在实际运行中变得十分复杂。首先,管理民主和学术权威之间的悖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业务能力很强,在学术上注重权威,这使得在管理上民主氛围相对薄弱。其次,党内监督权、决策权和执行权的运行错位。高校党代会、党委会、纪委会、全委会、常委会权力与职能界限不清、定位不准,常委会高度集权,在事实上超越了党委会、党代会和党员大会而成为最高决策机构和权力机关,使其他机构的权力虚化或弱化。最后,行政治校局面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大学科技园等领域行政化,高校“政府化”,严重干扰了高校党内民主的运行。
5.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目前,高校基本的党内民主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但院系党组织缺乏配套的实施办法,没有严密的程序规定和可操作的细则,致使许多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同时也没有健全必要的督查机制,缺乏检査。制度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院系党组织在执行过程中不注意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不能形成有效机制。例如,党内民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但是与民主集中制原则相配套的、有效保障发展党内民主的机制和制度依然普遍缺乏,除“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组织原则外,基本没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具体章程和保障规则。在具体实行中,处于无章可循、无所适从的状况。
三、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进一步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对策
当前,我国高校基层党组织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基本建立了相关党内民主制度,其主要问题在于党内民主制度运行体系不健全、不协调、不具有可操作性。所以,只有进一步从改革完善高校党内民主机制人手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才能真正增强党的生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
1.建立具有竞争性的党内选举制度。“选举制是民主制的基石,是检验民主制成熟的首要标准。”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党内民主的一种基础性的形式和制度。根据“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校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一要完善候选人提名制度,选举前,应根据科研成果、职称级别、教学效果、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等情况确定候选人标准,通过组织提名、自主报名、群众推荐等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然后通过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和情况公示等程序对被提名候选人进行筛选,以保证候选人的质量,最终确定候选人。
人数与当选人数的适当比例,以确保选举的竞争性。对于通过选拔任命的,应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办法’切实推行党委常委会通过票决制来决定干部任用。三要完善党内选举程序,制定规范的竞选程序,提供候选人展示平台,包括候选人情况公示、竞选演讲等,将竞选活动公开化,杜绝通过暗地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选票。此外,还应注重广大党外师生群众的意见,使选举制度由封闭走向开放,从制度上保证将德才兼备的有识之士吸收到高校党的队伍中来。
2.建立具有开放性的党内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明确党内情况通报的内容,规范通报主体、通报对象、通报范围、通报方式、通报程序和通报时限等,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健全重大决策意见征求制度,事关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和学院发展前途的重大事项,实行师生意见反映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形成知民情、顺民意、凝民智、聚民力的决策机制。完善党员群众联系制度,实行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建立师生联动评价机制,建立师生党员直接参与决策的平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充分开发网络工具,发展网络民主,创建新的党员参与载体和平台。完善决策“票决制”,建构以“票决制”为核心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会议讨论、投票表决的程序,提髙党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使党内民主在党的领导体制中得到真正体现。
3.建立全方位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党人没有一己私利,与无产阶级的利益是一致的,共产党人没有对民众隐瞒任何私利的必要,这为党务公开制度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高校基层党组织可以利用校报、校广播台、校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众多宣传渠道和阵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使他们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务。加强和完善高校党内批评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完善党内举报、申诉、信访制度,为党员行使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提供畅通的渠道和可靠的保护措施,改进对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处理机制,做到及时答复、及时办理。充分发挥高校纪律检査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作用,要赋予监督部门相应的权力,使党内监督的职责与权力相统一。还要注重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专职监督与兼职监督枏结合、自下而上的监督与自上而下的监督相结合,充分利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等形式,构建高效实用的监督网络体系。
4.建立全面性的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是高校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是发展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的本质要求。首先,要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通过党务公开、党内通报等制度,既要让竞员知晓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也要让党员了解学校改革发展的具体规划、目标、方向、步骤、措施等。其次,要切实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对党组织事务的关心与参与,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保证党组织各项活动开展的效果和质量。再次,要切实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建立畅通的选举机制,将党内有能力、有才干、深受党员认可的人选举为党代表或领导岗位,同时保障党员对不合格代表和领导的罢免权。最后,要切实保障党员的监督权,设立专门的纪检信箱、信访信箱,为广大党员反映、检举、揭发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供便利和保护。要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良好的党内监督环境。
5.进一步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和制度。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我国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也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体现。一方面要发扬民主。校党委会或者党委常委会在讨论学校工作事务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展开广泛的讨论,做到人人发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于一些意见不统一、看法有分歧的议题,要摆事实讲道理,充分开展讨论和争论。另一方面要做到正确的集中。在广泛听取党员意见以后,要能够尽可能集中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形成各项议题。在党委会讨论后,书记要善于将大多数委员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决策、决定、决议。对于意见分歧较大难以决断的议题,可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决定。此外,还要建立健全院系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明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由党组织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主持,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讨论研究作出正确决定。
作者简介:严静峰,上海财经大学讲师,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后,主要从事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