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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与学生行为养成教育的有效衔接

来源:UC论文网2015-12-14 21:21

摘要:

九年一贯制素质教育办学模式,必须要有全面而科学的素质教育质量观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设各种教育教学情景来培养学生习惯、知识、能力、兴趣、品德等方面的良好素质,

  “九年一贯制”素质教育办学模式,必须要有全面而科学的素质教育质量观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设各种教育教学情景来培养学生习惯、知识、能力、兴趣、品德等方面的良好素质,达到素质教育质量要求[1].

  学生行为养成教育是中小学校园教育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内容,科学地进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不仅可以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水平,让其养成一个较好的道德观,还对学生的情感养成、意志锻炼、行为修炼以及身心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帮助[2].为此,学校对学生行为养成这一问题都极其重视。然而由于不同学段的不同要求,加上学生自身发展在不同时期显示出的不同特点,促使学校教育中的养成教育出现很大的矛盾性,导致行为规范发生脱节、重复和颠倒的状况。如何更好地衔接中小学教育中的行为养成教育,成为目前教育界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行为养成教育及教育衔接

  (一)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含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3] 中明确指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德育工作,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新的形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教育部对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的重视程度非常高。其主要目的一是明确规范学生在学校期间的行为方式,二是努力推动学生将这些行为转变为一种行为习惯,即不自觉地去遵守这些行为规范中的要求。养成教育的内容有很多,且每个学校的要求都不一样,各个学校要把那些重要的行为准则制定成规范来时刻提醒学生遵守,并引导学生逐渐形成良好习惯。

  (二)行为规范教育衔接

  所谓教育衔接,指的是在不同学校阶段之间互相传递可交流性的信息,使其变成一个实际可操作的整体。能否有效地将不同阶段的行为规范衔接起来主要取决于能否形成一定的可交流性的共通信息。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教学中的教育衔接,就是采用一定的方法将小学、初中时期学生的行为规范信息有效地联系在一起,其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从施教的角度出发,不同阶段的行为规范内容和要求都需要进行衔接;其次是从受教的角度出发,不同学生阶段的行为规范及接受都需要进行衔接。

  (三)行为规范教育的迫切性

  中小学的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是国家和社会经过许多年的实践和理论总结概括的结果,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是学生日常行为和日常思想的规范性文件。对于中小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规范是我国教育的一项科学举措,合理规范中小学生的行为有利于学生的思想意识和个人、集体行为的养成。

  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对于学生的道德和身心健康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但是由于学生的学习层次和学习经历存在差别,不适当的规范必然会导致道德或身心出现问题,所以需要全社会的力量来关注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养成。中小学生的行为存在一定的缺失和反复性,尤其是在行为的养成方面,如果不加以规范极易产生问题,且纠正困难。因此,我们必须将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养成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教育课题来进行深入研究。

  二、中小学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意义

  社会发展经历着很多的变化,从社会发展角度我们可以看出,影响中小学学生行为规范的因素有很多,正确地分析这些因素对于学生增强个人行为和道德意识十分重要。例如从小学开始的尊敬师长,爱护同学,必须要进行中小学的教育衔接,否则将出现教育的行为缺失。个人、集体与社会的融合是我国中小学教育的最终目的,教育衔接实现学生的行为与意识形态的递进式增长。

  (一)有利于提升中小学师生素养

  我国各中小学学校通过制定日常守则和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约束,并从中明确指明了哪些是学生应该养成的良好习惯,哪些是需要严格和认真执行的校风校纪,这些对于学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小学生的行为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国与时俱进的体现,但是有时会出现要求过高的情况,例如爱国主义和见义勇为等。学校可以以创新意识培养、网络安全教育以及自我保护为中介,衔接好中小学行为教育的桥梁,从而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这些对于我国青少年道德缺失的改善有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不少教育工作者总是喜欢将欧美学生的行为规范或准则拿来用,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这种直接拿来的规范或准则,很大一部分不适用于我国中小学生的行为习惯,对我国中小学行为规范的衔接教育甚至会形成阻碍。教育衔接不是单纯的学段衔接,更多的是学段与学段的综合层次的衔接,衔接的层次要环环相扣,完整且严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行为与思想的衔接。

  (二)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中小学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衔接对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弥补学生年龄差距有积极的作用。由于年龄的差别,不同层次的学生对于自己的行为没有良好的自我规范意识,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对于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并不是很清楚,学校必须要给出明确的正确与错误判断,使学生在行为和思想形成过程中形成良性循环。我国除了0耀3岁没有制定相应的行为规范以外,国家对于3耀6岁小学和中学都有明确的行为规范要求,对于每个学段学生应该学习什么,到达什么程度,给予了一定的范围与目标,让各学段学生和老师清楚自身的发展方向和前景。由于现在家庭中的孩子多为独生子女,父母溺爱的情况屡有发生,导致很多学生的心智极不成熟,本该是9岁的心智,其真正水平只有5岁,对于父母和同学也过分依赖,发生错误更不敢自己承担等。

  上述都是中小学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养成、教育衔接出现问题后的实质表现,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就会遇到很多问题:学生年龄与心理差距大导致班级难以管理,间接影响整个班级的稳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参差不齐难以控制,直接影响整个学校的办学水平。由此可见,开展中小学行为规范衔接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中小学行为规范养成衔接教育的策略研究

  对于我国的中小学教育而言,如何正确、合理地解决中小学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衔接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提高我国的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我国的安全与稳定。

  下面笔者将以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音乐学校为研究对象,以家庭和社会为出发点,论述日常教育过程中该如何正确地做好中小学行为规范养成衔接教育,并提出适当的解决策略。

  (一)强化中小学行为养成衔接

  强化中小学行为规范养成衔接教育研究,做到以养为主,采取养教结合的措施。引导学生们自觉遵守“小学生及中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们“文明、积极、健康、向上”的健康心理,以具体的行为指导促成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应明确什么是行为的规范,行为规范对自己有什么意义,而不是让学生死记硬背、机械接受。哲学史上对于矛盾有这样的分析内容“:外因对于事物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而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内因。”要想解决中小学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衔接教育,必须要从学生本身下工夫,让学生明确自己在小学该做什么,怎么做;在初中该做干什么,怎么做。至于那些不能做的事情,进入到高中或者大学后能不能做呢?

  答案是不可以,必须要进行有效的衔接,只有这样从每一个细节进行完美衔接,才能培养学生成为有规矩、有教养、有担当的“健康人”.

  (二)加强家庭、学校及社会的重视程度

  强化对“家庭、学校及社会”等多方因素相结合的中小学衔接养成教育研究,营造对中小学生“齐抓共管”以及“习惯共同培养”的良好教育环境,将学生们培养成具有“遵纪守法、公德心、文明行为习惯、热爱祖国”的好公民。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三观”(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断提升学生的思想觉悟,将其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家庭是学生和孩子受教育的第一课堂,家长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做好家校的衔接教育。家校衔接教育必须是行为与心理的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真正具有能力的全面型人才。要想让家庭教育更好地保证学生行为规范的衔接,首先家长应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努力帮助学生将那些不好的行为习惯改掉,家长平时应仔细观察孩子的一举一动,并从旁耐心引导;其次,当家长得知孩子近期在行为规范方面出现一些问题或不适时,应积极开导孩子,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与孩子进行沟通,找出他们出现问题的本质原因,帮助孩子清楚意识到自己想法的错误,并及时改正。

  (三)塑造以“自我教育”为核心的好习惯。

  自我教育是目前中小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中小学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核心,不管教师如何传授遵纪守规的好处,或者如何严厉地监督学生的各种行为规范,都起不到太大的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学生自己能够从心里认识到行为规范的重要性,意识到只有自觉遵守中小学行为规范,才能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

  我们应强化培养学生的自主、自觉性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且以评价为突破口,让学生于“教师评、自评、互评以及家长评”等教育交互作用下,自觉、自然地进行“思想转化”及“行为控制”活动。

  四、结语

  “中小学养成教育衔接研究”是根据九年一贯制的办学特点,在小学五、六年级与初中一年级这两个教学年级段上设立衔接点,将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作为重点突破口,逐步实现全方位的研究。从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评价和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研究,考虑如何铺垫、衔接,从而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效率及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这将是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一个新的突破口。

  参考文献:

  [1]徐勤波。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的实践与思考[J].教育与管理,2007(7):12-13.

  [2]芮彭年。行为规范衔接教育中的三重构建[J].现代教学,2014(4):57-58.

  [3]中办发〔2000〕28号,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S].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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