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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推广对策分析及现状问题

来源:UC论文网2015-11-28 19:20

摘要:

一、黑龙江省 农业 推广体系的现状 我省现行农业推广体系主要是政府为主导型农业推广模式。政府为主导型农业推广模式始于20世纪50年代,以隶属于各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业技术

一、黑龙江省农业推广体系的现状

我省现行农业推广体系主要是政府为主导型农业推广模式。政府为主导型农业推广模式始于20世纪50年代,以隶属于各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心)为主体,以承担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农民技术培训为任务,同时还承担部分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可以说,政府主导型农业推广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农业和农村科技方针政策,大规模、大范围开展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以及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广泛进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科技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巩固我省农业的基础地位、推动我省农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这种按照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农业推广模式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推广方法均与当时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应,具有明显的行政特征,缺乏有效的竞争、激励和监督机制,特别是由于农业推广部门自身的局限,缺乏及时跟踪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动态的能力,影响的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已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生产及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进行农业推广体系的创新也是十分必要了。

二、黑龙江省农业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不健全、管理缺位

我省在1993年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前,就已经制定了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该法规的出台对于加强农业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农业的发展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多年来很少对此法规进行修改,有些条款已经不适应新时期农业及农村发展的需要,并且缺少相应的实施条例来保证其顺利实施。已有的农业推广体系制度中缺少对农业推广人员的监督与激励机制,这使得基层农业推广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准则,没有激情去研究技术传播科技,最终使得农业推广人员在工作上不作为。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管理上的缺位,具体表现为两方面:一是管理层面和执行层面不作为,即农业推广体系中的管理者和从事农业推广工作的推广人员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尽到管理者和执行者的职责;二是农业推广体系中的管理者没有对执行层面的农业推广人员的不作为进行应尽或必要的监管。以上这两方面导致了我省县乡两级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不是推广农业技术而是推销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多年来,农业推广机构形成了内容与形式不相符合的局面。

(二)农业推广人员配备不合理、后备资源匮乏

在我省的农业推广体系中,农业推广人力资源后备不足,推广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素质低。首先,由于农业推广经费不足,农业推广工作环境及待遇不好,基层农村推广部门很难吸引高知识学历人才,加上一些非专业人员进入,造成推广队伍中整体知识水平低;其次,基层推广部门缺乏知识更新和进修深造机会,对现代农业新技术的熟悉程度和操作能力不够;第三,推广机构专业分工过细,推广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以上几方面造成推广人员,尤其基层推广人员的素质低,解决不了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造成农民对农业推广人员的不信任。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与高效农业多样化发展的需要。

(三)资金投入不足

在科技发达国家(例如美国),各级政府都必须承担农业推广教育工作的责任,因而农业推广的经费,也就由各级政府共同分摊,这些国家政府下拨的农业推广经费一般占到预算支出的0.6%-1.0%,而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但我国目前尚不足,人均经费更少。而另外两个农业推广经费来源———专项推广项目经费和农技推广机构创收收入,其在推广机构总经费中所占比重一向很小。因经费不足等原因,部分地方政府卸包袱,将一些地方的推广服务部门推向市场,有的农业推广部门甚至被拍卖或撤消,造成人员离岗和流失,出现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线断、网破、人散”的被动局面。目前县乡两级农业推广费用短缺现象已成为制约农业推广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导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重要原因。

三、提高黑龙江省农业推广体系的对策研究

(一)推进组织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创新农业推广体系,发挥政府农技推广队伍的先锋作用。由政府建立一支履行公益职能的农技推广队伍,不但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绝大多数国家农业发展的共同经验。各级推广机构在切实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兴办经营实体,实行“一站两制”: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新的管理运行机制。鼓励中小企业、农民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大力培育多种成分、多种形式的农技服务组织,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的制度创新

确立农民对技术需求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民采纳农业新技术的自愿性。建立农民参与选择推广技术的机制,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农业推广部门应该及时地把市场需求的正确信息、先进技术传递给农民,让农民自己选择,引导千家万户自愿采纳农业新技术。着力解决农业推广体系中激励机制的问题。广泛采取市场化的激励手段进行推广机制的创新,大力调动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积极性。比如支持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承包、有偿服务,订立超产提成、减产赔偿合同等。

(三)加强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和政策支持

农业科技推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能否更好发挥作用和发挥更大作用,除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自身要深化改革、创造条件外,还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人力支持和配合,也需要相应的政策措施、资金支持等外部环境和条件作为坚强的后盾。具体应做好以下几点: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农技推广资金投入;加强农业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把教育研究推广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技术培训;发展和引导农业技术市场规范农业技术推广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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