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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金融脱媒与中小微企业融资路径问题

来源:UC论文网2015-11-11 16:27

摘要:

摘要: 互联网金融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长尾客户、碎片化理财和大数据预测方面,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具有比较优势,会引起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在理财产品互联网销售渠道、中小微

  摘要:互联网金融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长尾客户、碎片化理财和大数据预测方面,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具有比较优势,会引起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在理财产品互联网销售渠道、中小微企业贷款、消费信贷和第三方支付四个方面对传统商业银行形成挤占。根据互联网金融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现有模式,可从P2P网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和大数据金融平台三条路径进行优化和修正。互联网与传统金融要加强融合,借助线上数据挖掘和线下部门信息辅助决策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政府应尽早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脱媒;中小微企业;传统金融;融资路径

  引言

  互联网金融发展始于美国,1999年Paypal公司将第三方支付与货币基金连接,互联网货币基金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第一次出现,2005年Prosper公司首家创设了P2P网络借贷模式以及2009年Kickstarter网站首次成立了众筹股权融资模式。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跟随于美国,具有一定滞后性,我国互联网金融以第三方支付发展作为雏形,以2013年余额宝和P2P网站兴起引起各方面的极大关注,现在处于互联网金融混战期,模仿美国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在中国扎根,甚至发生变异,其变异的结果还有待考察。互联网金融在具体业务上对传统金融的冲击还没有显现,因为数据表明传统金融在业务、资产、规模、收入上还是在增长,即使2013年6月推出的余额宝引起银行存款搬家担心的关注,但在数据上并没有体现。16家上市银行2014年中报存款额比2013年中报存款额增加了近8%。但其在理念和模式上对传统金融形成了巨大冲击,各界展开热烈讨论和积极研究,基本达成互联网金融颠覆传统金融盈利模式的共识。互联网金融本质是摆脱金融中介,即金融脱媒,所以传统金融机构应正视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金融脱媒问题。从目前趋势来看,互联网金融脱媒将来最大的应用市场就是中小微企业融资。互联网金融电商平台基于客户信息、交易大数据从而预测其客户行为,并建立客户征信体系,电商平台、P2P网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以此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本文拟基于互联网金融发展业态和目前互联网金融研究现状,重点分析互联网金融引起金融脱媒以及对传统商业银行形成挤占和替代问题,并根据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中小微企业融资现有模式特点,提出互联网金融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方向和相关政策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研究现状

  1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兴起时间不长,但发展势头迅猛,呈现了五种业态:第一,第三方支付。其根据是否独立于电商平台和是否具有担保功能,分为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和非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目前主流支付产品为支付宝、财付通、拉卡拉,占据了90%左右的市场份额,2014年第三季度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规模都超过2万亿,增长空间主要来自于第三方支付与证券、保险、基金等传统金融合作,同比分别增长了419%和6925%。第二,P2P网络贷款平台。截至2014年7月份共有1283家P2P网贷平台在线运营,据中国电子商务中心测算,2014年P2P网贷交易规模将达5000亿。第三,大数据金融。目前主要是依据电商平台信息和数据,给不同客户相应贷款额度,主要平台有京东金融、蚂蚁金服的阿里贷,其中截至2014年6月份,阿里小微贷累计发放贷款超过2000亿。第四,互联网金融门户。其实质是为传统金融产品提供了互联网平台,并通过搜索和比价等功能,资金供需双方进行选择,互联网金融门户本质上没有参与资金融通,但加剧了传统金融之间的竞争,目前主要有融360、格上理财等。第五,众筹融资平台。目前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奖励制众筹,借助于社交网络,通过团购和预购方式实现;二是募捐制众筹,强调众筹方的参与性;三是股权制众筹,改变了中小微企业依赖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直接融资模式。目前众筹融资平台主要有京东众筹平台“凑份子”、点名时间、众筹网、人人投。

  互联网金融发展监管也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渐规范的历程。2010年央行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将第三方支付纳入监管体系,2011年保监会53号文出台《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规范保险代理、经纪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保险的准入条件、监管方式、信息披露制度等,2013年证监会18号文出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第三方电商平台备案要求、准入条件、服务责任、信息展示、业务资质等。2013年12月央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2014年4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得到了国务院批复,这两会成立说明央行监管强调了行业自律作用。2014年3月央行紧急出台《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函》,暂停了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等业务,央行出于模式、技术安全考虑第一次收紧了互联网金融监管。不难看出,完善监管规则和框架,明确监管主体,强调监管协调和交叉监管,发挥行业自律,是央行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思路。

  2互联网金融研究现状。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论研究具有一定滞后性,具体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研究时间不长,2012年才有少量涉及,原因在于2012年之前互联网金融除第三方支付外在我国还没有相关应用和实践。二是目前研究深度不够,理论研究还主要是对实践描述和总结,至于互联网金融如何影响金融、经济及其未来发展路径等方面缺少实证研究。三是研究领域相对比较集中,主要聚焦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监管以及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影响等方面。如谢平(2012)提出了互联网金融模式,在理论上证明了其在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支付方式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具有优势,以及出现了第三方支付和人人贷两种实践模式。刘澜飚(2013)提出了互联网金融模式目前相对传统金融缺乏监管,业务规模较小,其与传统金融模式不仅是竞争关系,两者之间存在相互融合。袁博(2014)提出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带来去中介化、泛金融化和全智能化挑战,传统金融需做好服务功能、渠道和平台模式等方面创新来应对。张健华(2014)从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股权融资等方面分别分析目前监管状况和监管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各监管部门出台相应实施细则、互联网金融监管指导意见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协调三方面政策建议。宏皓(2014)提出了从政府、互联网行业以及投资者三方面共同合作规避互联网金融风险,并从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监管主体确立、行业自律等方面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徐洁(2014)提出了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协同合作优势,并总结了四种融资双方供需对接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脱媒的影响

  1互联网金融引起传统商业银行脱媒及原因分析。传统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基于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相当于中介,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匹配,并从中获取资金存贷款利差。传统商业银行中介功能得以发挥由于信息不对称,及其解决大部分客户资金配置功能,金融脱媒则意味着资金融通绕过了商业银行而直接在供需双方进行匹配,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引起商业银行脱媒,主要在于其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长尾客户、大数据预测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互联网金融为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提供信息共享平台,资金需求者信息来源主要有:资金需求者获取融资应主动披露信息,电商平台资金需求者交易信息,以及财税系统、央行征信系统相关信息记录。再由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审核、评价,并建立相应信用体系。资金供给者则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金需求者“用脚投票”,丰富其选择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就是营造资金各方信息对称平台,并通过信息披露制度、信息违规惩罚制度等措施,有效、便捷地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服务。传统商业银行面临着长尾问题,在时间序列上传统商业银行无法解决客户的长尾问题,商业银行服务时间选择在上午9点到下午5点,方便了商业银行自身,且具有路径依赖,但这只解决了白天客户相对集中问题,无法解决其他时段有服务需求的长尾客户;在资产序列上传统商业银行无法解决客户的长尾问题,商业银行有限物理网点资源只能针对大客户提供了一对一的VIP服务,而对众多小客户服务、排队等问题无法很好地解决;在碎片化理财上传统商业银行无法做到普惠金融,商业银行只能满足具有一定资金量的客户理财需求,而对贫困、低收入者因商业银行自身交易成本收益等问题无法做到普惠金融。而互联网金融可以很好解决传统商业银行无法解决的长尾问题,因为互联网金融服务时间是全覆盖24小时,服务方式不需要面对面,也就不存在客户排队现象。互联网金融真正做到了普惠金融,解决了长尾客户的碎片化理财问题。比如,相对于银行理财产品5万元起售来说,余额宝理财金额起点为1元。以上分析具体如表1所示。

  表1传统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长尾问题”比较

  项目

  主体

  时间序列资产序列客户理财

  传统商业银行AM9―PM5大客户一般5万元起售

  互联网金融24小时所有客户1元起售

  互联网金融可以针对客户信息、交易数据进行大数据预测,这种信息的预测不仅解决了资金融通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对资金融通双方未来各种可能进行预测,这是传统商业银行无法做到的,必将有助于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融通的定位营销和风险控制。以上三点比较优势,正是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脱媒的关键原因所在。

  2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脱媒的影响。目前,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脱媒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理财产品互联网销售渠道对商业银行代销渠道挤占。根据16家上市银行2013年年报,目前商业银行代销手续费收入占比为29%左右,扣除商业银行利差收入,已成为商业银行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保险、基金以及其他理财产品公司绕开商业银行直接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比如线下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成立于2004年,借助于34家银行和87家证券公司销售渠道,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共募集10839亿元。而2013年6月份上线的余额宝是天弘基金跟阿里巴巴合作,销售渠道通过阿里巴巴支付宝,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余额宝自上市一年来募集资金规模达到57416亿元,用户数量超过1亿。不难看出,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脱媒产生了实质影响。目前,阿里金融、京东金融、百度金融等互联网公司正与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对传统商业银行代销形成巨大冲击。二是互联网金融中小微贷款对传统商业银行构成补充和替代。传统商业银行发展路径一直遵循粗放型增长方式,过度依赖于大客户,在经济上升期看不出来传统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一旦经济进入新常态,利率逐步市场化,传统商业银行发展路径极易受到经济波动影响,互联网金融从中小微企业做起,客户分散意味着风险分散,在贷款规模、贷款交易成本、贷款资金成本上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比如传统商业银行中,做民营企业的民生银行2013年年报显示中小微企业贷款户均贷款规模大概在180万左右,贷款平均交易成本为2000元左右,贷款违约率在087%左右,申请时间和流程半个月至一个月左右,贷款资金成本即年化利率为18%;而互联网金融阿里小贷户均贷款规模大概在56万左右,更能普惠到每个中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交易成本不足3元,贷款违约率在056%左右,线上申请到获批交由网上完成,申请时间不足5分钟,贷款资金成本即年化利率为8%左右,具体如表2所示。三是互联网金融消费信贷对传统商业银行形成挑战。互联网金融依据客户在电商平台信息、交易数据等资料,综合评定每位消费者信用额度,并对其授信,即虚拟信用卡业务。虚拟信用卡对传统商业银行冲击在于其起点低,授信额度可以低至100元,能够普惠到每位潜在消费者,而传统商业银行信用卡设置许多条件,授信额度普遍在5万元以上,虚拟信用卡发行成本相比传统商业银行要低很多,因为其基于电商平台大数据进行授信,发行成本可以忽略不计,而传统商业信用卡发行要通过营销、审核、面签等过程,每张信用卡发行成本较高。同时,虚拟信用卡跟电商平台相结合其消费具有粘性,从而虚拟信用卡应用率、渗透率比信用卡更广,这是传统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无法做到的。2014年央行虽紧急暂停互联网金融的虚拟信用卡业务,但并没有叫停,待解决了模式和技术安全问题,其广泛应用前景和巨大市场空间必将对传统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产生深远影响。四是第三方支付对传统商业银行结算收入挤占。根据16家上市银行2013年年报,目前商业银行结算清算手续费收入占比将近79%,扣除商业银行利差收入,已成为商业银行最重要收入来源。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业务模式不断创新,涉及到福利管理、差旅管理、资金归集、代扣保险费、垫付式“流水贷”等方面,并渗透到证券、基金、保险等领域,正不断蚕食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4)》显示,2013年第三方支付交易市场规模达到16万亿,增长了43%。第三方支付跟传统商业银行相比有两个比较优势:一是支付便捷,同一个平台界面管理不同银行多个账户;二是第三方支付成本更低,比如建行转账成本为转账金额的1%,手机转账2折优惠,支付宝转账仅为金额的01%,手机转账免费。2014年“双十一”传统商业银行网银支付比例不足10%。从中不难看出,第三方支付对传统商业银行结算收入、结算费率产生挤占影响。

  表2民生银行与阿里贷中小微企业贷款指标比较

  类别

  主体

  户均贷款贷款交

  易成本贷款

  违约率贷款资

  金成本贷款获

  批时长

  民生银行180万元2000元087%18%15-30天

  阿里贷56万元3元056%8%5分钟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中小微企业融资路径分析

  这里主要基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针对互联网金融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其路径进行优化和修正。

  1P2P网贷平台路径选择。目前P2P网贷平台依据其审核流程大体分成两种模式:一种是纯线上模式。P2P网贷平台只起网络贷款中介作用,负责制定贷款交易规则,并提供贷款交易平台,从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的开发、资金需求者贷款申请、信用审核、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合同签订到贷款催收等所有业务完全通过线上完成,其难点在于资金需求者的信用审核。这就需要借助于全国十几家权威的数据中心,包括公安部身份证信息查询中心、财税局、工商局、法院等,借款人需先通过上述数据中心认证,核准其身份信息,再结合借款人的网络社交圈数据等碎片化信息进行模型分析,目前规模最大的拍拍贷就是纯线上模式。一种是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即通过线上筹集资金、线下通过业务员或门店进行线下信息、信用审核,对资金需求者进行风控,并达到开发资金需求者的布局,线下模式一般提供本息担保,目前规模较大平台有钱多多、陆金所、翼龙贷等。目前在这两种模式基础上又出现了第三种模式,即债权转让模式。P2P网贷平台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由第三方先将资金贷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资金提供者,债权转让模式兴起原因在于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而不是被动等待资金供需双方匹配,从而有利于规模化经营。

  P2P网贷平台纯线上模式在中国市场占有率不足2%,根源在于我国大数据挖掘技术不够、征信体系和信用惩罚机制不健全,所以发展产生困境。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及债权转让模式市场占有率很高,但其违背了点对点撮合本质,在缺乏监管情况下,P2P网贷平台变成资金池,资金和期限存在错配,相当于准银行角色。综上所述,P2P网贷平台发展路径为“搭建全国征信平台+P2P网贷互联平台+P2P网贷信息交易平台”,借助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利用互联网积攒的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来进行风险定价,并通过线下跟借贷相关信息部门进行实证来搭建全国征信平台,以及将所有P2P网贷平台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实行共享,从而搭建一个全国性借贷记录P2P网贷互联平台,在全国征信平台和P2P网贷互联平台基础上P2P网贷的发展方向只是提供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提供担保的信息交易平台。 以上分析,具体如图1所示。

  图1P2P网贷信息交易平台发展路径

  2股权众筹融资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是目前继奖励制和募捐制众筹之后兴起的一种众筹模式,由于其具有宣传优势、价值发现功能、融资成本低以及筹资快等比较优势,对中小微企业融资产生深远的影响,据《2014年中国众筹模式上半年运行统计分析报告》,目前国内已有15家股权众筹平台,募集资金仅为156亿,其中原始会共募集12亿。报告显示中小微企业股权众筹资金需求为204亿,也就是说资金提供者占资金需求量比例不足8%。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会议明确提出“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为股权众筹融资平台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契机。

  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关键是解决好中小微企业、投资者、平台和政府四者之间关系。中小微企业前期项目路演推介,政府需大力培育专业投融资人才给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众筹指导和服务,参与股权众筹投资者市场需要政府培育,政府应在政策上积极引导。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做好投资者与中小微企业沟通,打通了双方投融资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做好投资者和中小微企业桥梁的对接功能,尤其对项目的投后管理及退出机制做好规划。投资人,尤其是领投人作用是股权众筹有效运行的关键,《2014年中国众筹模式上半年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现在的缺口是投资人,应成立代表所有投资人的合伙公司,由合伙公司持有中小微企业股权,其领投人作为执行合伙人进入到中小微企业决策层。除此之外,应建立好第三方托管、信息披露和领投人制度。股权众筹资金应由第三方进行托管,中小微企业具有资金调配权,但同时应有相应的监管主体。在信息披露方面,中小微企业应做好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和项目进展报告书,及时披露企业情况。领投人制度,主要是领投人选择上要合理,应为相关领域专家,具备胜任所投企业相关要求。以上分析具体如图2所示。

  图2股权众筹融资模式构建框架

  3大数据金融平台。未来大数据金融平台发展思路就是“平台+数据+金融”模式,平台可以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目前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阿里贷就是依托阿里巴巴电商平台。平台公司通过客户较长时间里累积的信息和交易数据,并借助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对其数据进行深层次专业化的挖掘、分析和预测。有了平台和数据,平台公司有两条路径可供选择:一是自己做大数据金融平台。一种以阿里贷为代表,阿里贷主要做订单贷款和信用贷款,订单贷款周期为7到30天,信用贷款一般为3到6个月,贷款周转率虽快,但会受制于资金压力,规模很难迅速做大,目前阿里贷规模在150亿。一种以京东金融为代表,依托自身的优势地位,通过其对上下游企业现金流、进销存、合同订单等信息的掌控,依托自有资金对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针对消费者可以做虚拟信用卡业务,其市场容量和平台粘性,具有广阔市场空间。针对供应商,可以依据中小企业的订单、应收账款、存货、信用等发放贷款。但同样也面临着资金压力,规模很难做大。综上所述,自己做大数据金融平台,需解决好资金来源,拓展多元化融资途径,寻找机构投资者、传统商业银行以及获取民营银行牌照。2014年3月已有阿里巴巴和腾讯两个平台获得民营银行牌照,阿里巴巴可以做小存小贷业务,腾讯可以做大存小贷业务。二是不参与互联网金融,而是将自己定位于金融服务数据提供商。也就是大数据金融平台由平台数据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提供商进行合作,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共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样做好处在于资金充分,政策限制和壁垒少,有利于大数据金融平台规模迅速做大。以上分析具体如图3所示。

 图3大数据金融平台发展路径:平台+数据+金融

  四、政策建议

  综上分析,目前互联网金融要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应加强四方面政策措施:第一,互联网金融应注重同传统金融融合。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离不开互联网和传统金融融合,目前互联网金融还是单方面的互联网外行领导金融变革,互联网公司与传统金融机构的融合还不够。第二,由政府牵头成立全国范围的统一信用平台体系。互联网金融应综合线上的数据挖掘和线下部门信息辅助决策,互联网公司应协调好对线上和线下的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做好全国范围的统一信用平台体系建设工作。第三,政府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两化建设补贴。目前德国工业40和美国再工业化对我国制造业形成了挑战,中小微企业由于试错成本低,是国家创新战略的主体,两化建设补贴会积极引导企业信息化建设,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对中小微企业扶持。第四,政府应尽快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政府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同时应防止互联网金融由于监管套利,出现违背互联网金融精神的发展模式,侵害投资者利益,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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