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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院校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困境与对策

来源:UC论文网2016-06-21 15:26

摘要:

全日制专业硕士是教育部为适应当前硕士生就业主要面向实际生产部门的现实而主动提出的一项学位教育制度,然而在高校尤其是地方高校的实践中却出现了诸如学生不愿读、导师不愿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教育部开始批准设置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的出发点是为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硕士研究生的类型结构,逐渐将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应当说,这一改革措施无论对国家,对企业,还是对个人,均是有利的。但现实情况是,自实行这一制度的几年来,在许多地方却出现了“学生不愿意读、导师不情愿带、社会不配合、只有学校和政府在努力推动”的尴尬局面。譬如在一些地方院校,第一生源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比例往往很低,其生源不得不依靠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落榜生中调剂解决,或即便通过调剂也难以完成招生计划w;又如在实行双导师的院校,校内导师要么不情愿带专业学位研究生,要么则投人精力较少,而校外导师则要么难找,要么名存实无;再如企业往往以各种借口不愿意与学校联合培养,也不愿因接受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和就业。如果任该现象存在下去,对于这一新型教育制度的长远发展显然是非常不利的。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培养主体不积极主动而仅仅依靠政府推动这一困局,廖莎?曾用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过分析,认为政府定位不当、研究生缺乏参与权、导师队伍建设滞后、企事业合作单位未能真正联合培养、协同保障理念未深人各利益主体等是影响现有保障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通过明确界定各利益主体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对该类研究生的教育质量进行协同保障的观点。本文非常同意这些观点,并且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以利益为纽带的关系才是最可靠和最可持续的关系。基于这种认识,便可以从国家、学校、社会、导师以及研究生本人等各自的利益出发,分析出现这一困局的直接而现实的原因。
 
  从国家和学校层次上看,发展全日制专业硕士教育一来可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于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要,二来可以盘活既有的庞大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源,三来可以解决硕士研究生越来越严重的就业难和就业质量不断下移的问题,可为一举多得,因此必然具有强烈的推动愿望。
 
  然而,从社会角度看,由于现在的硕士研究生教育仍然是学术型与专业型并存阶段,且其总量供应充足,对于那些培养条件较好的单位而言,仅仅从人才市场上即可招聘到足够的所需人才,亦就没有必要投入过多的精力参与联合培养了。另外,由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较之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学制较短,生源质量也相对较差,其社会认可度亦较低,因此在接收此类研究生的实习及就业方面也缺乏强烈的动力。
 
  从导师角度看,由于这类研究生的学制只有两年,除在校修读必要的学位课程外,再加上实习和找工作的时间,真正从事研究,哪怕是应用性研究的时间常常只有半年左右, 因而对于校内导师而言,较之其指导相同数量的学术型学位的研究生,无论在协助其完成科研任务,还是代其发表研究论文,均难以产生多少帮助,更何况现在的多数高校对于“层次不高”的应用性成果,在业绩考核中仍未受到应有重视情况之下,其指导动力不足便不难理解了。从校外导师角度看,由于指导联合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上属于份外工作,导师与培养单位之间不存在以薪酬为纽带的雇佣关系,即使有一点教学补贴,也只是象征性的,且对于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没有占有权,即使是署名权,也要排在研究生本人及校内导师之后,在这种付出与获得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其参与联合培养的积极性必然后受到影响,同时培养单位也难以有效加以约束。
 
  就研究生本人而言,目前,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研究生,其报考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就业质量,而所谓的优质工作,在现实社会中无非就是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党政机关、教育科研单位以及大型国企、知名外企中的高级管理岗位,而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以实际生产领域为服务面向的,即便是这些生产领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往往亦难以满足其就业期待,由此便产生了学生不愿报考,或即便通过调剂录取亦不情愿认真就读的现象。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知道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便不难找到相应的对策。从原因出发,亦可分别从国家、社会、学校、导师及研究生本人角度,寻求破解困局的措施:
 
  1.在国家层面上,不应仅限于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良好愿望,还应当采取具体的支持政策及措施,譬如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的投人,以便建立校内实践基地,或者通过税收减免或财政扶持,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参与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如果在财政上确实有困难,还可以采用诸如研究生实习期间计算工龄、尽快出台专业学位研究生与职业资格考试的对接等非财政措施,以提高该类学位的吸引力。
 
  2.就学校而言,千万不要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录取标准。从长远看,确保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实现高质量的就业或创业,才是该类学位制度持久生命力的健康保证。为了提高该类研究生的就业质量,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措施:一是在招生时,凡是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未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一律不录取;二是凡未通过实习单位考核的研究生一律不准答辩;三是凡是实习单位认为不具有应用价值的论文(或其他成果)一律不通过。另外,学校还须有计划地切实安排一部分教育经费拨付实习基地和支付校外导师的工资,并且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与联合培养单位分享研究成果的权利。
 
  3.对于校内研究生导师,关键是培养单位必须从实质上改变现在这种重科研轻教学、重视理论成果而轻视实际应用成果的业绩考核倾向,真正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受社会欢迎程度、研究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等指标,当做职务晋升、评定绩效的重要依据。确切地讲,校内导师并不是在心理上排斥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如果劳而无功,则另当别论了。另外,校内导师必须要尊重校外导师,在制订培养方案、确定实习计划、论文选题、毕业评价等方面,应与校外导师多沟通、多商量,与此同时,校外导师在取得一定报酬的情况下,亦应树立责任和义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联合培养中来。
 
  4.对于社会用人单位,除需要国家及学校给予相应的经济支持外,自身亦需树立为自己储备人才的观念。专业学位研究生虽然在学制及生源质量方面不及学术型研究生,但因其毕竟比本科毕业生多了两年更高层次的训练,何况是专门针对实际应用的专业训练。
 
  5.研究生本人亦应树立正确的成就观。虽然对通过读研“谋”一份好工作的愿望可以理解,但对什么是“好”工作却需要细细斟酌一番。在当今的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形势下,如果思维观念上仍然停留在只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才是好工作的阶段,无疑是已经太落伍了!何况,现在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早已不是“安乐窝”和“福利院”了,依然需要为实际生产部门提供服务的真实本领。
 
                                                                                                        徐惠忠,姜付义,王志娟
                                                                                     (烟台大学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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