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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影响

来源:UC论文网2016-06-01 10:25

摘要:

21世纪以来,中国进入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大规模、深刻而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因各方面因素发展不平衡,对计划生育工作带 来的冲击也逐渐凸显出来。如果不加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实施城市化战略中占居十分重要的地位。实施城市化战略不单纯是城乡区域的重新调整,也不单纯是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简单聚集,更重要的是要按照城市化建设的要求,在合理控制人口数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和改善人口结构,带动和引导农村人口合理有序地向城市聚集。大连地区是沿海开放城市,正着力建设沿海经济带,城市化发展步伐深刻快速,必须要应对形势变化,及时做好生育政策和制度的合理对接,以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求。
  
  一、健全体系,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计划生育政策落实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城市化进程中,必须坚持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以保证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和出生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如果人口数量过多,势必影响普及教育、影响人口素质,而低素质的人口长期在城市立足,也势必影响人口城市化发展。
  
  (一)户籍性质的改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影响
  
  计生政策长期推行的是以户籍性质来界定生育条件,城市居民和农民在申请二胎指标条件上有很大差别。在“村改居”后,村委会变为居委会,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变,户口性质的改变直接影响到现行的生育政策;近期国家允许部分省市逐步放宽单独两孩政策,辽宁省年内要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在户籍性质上放宽了对计划生育的要求。计生政策的调整完善,对合理保持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健康均衡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是放宽了生育条件,并不意味着解放了“二胎”政策,放开了去“生”,是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符合生育条件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府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生育“二胎”,但也倡导“量力”而生,农民纳人城市后,工作精力、生活压力、财力等相对而言有许多困难,个人要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生育时机,不能盲目去“生"。
  
  (二)应对形势,及时做好生育政策对接与落实工作。
  
  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在全面推进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国计生发[2001〕122号)指出,坚持既要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要有利于城镇健康发展的原则,为做好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生育政策的衔接工作,在落实配套措施时,允许有一定的过渡期。这是对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后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的重要体现。过去几年,为鼓励和调动农村广大群众执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降低生育水平,国家和各省市都出台了多项奖励优惠政策,较好地维护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奖励扶助政策上,城市居民和农民也有很大区别,户口性质的改变在一定条件下影响到群众的利益。在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同时应进一步探索计生利益导向,制定和落实“单独二胎”发展规划,做好各项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的接合,认真考虑和保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二、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模式,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
  
  城市化进程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城市化住宅小区的建立。集体安置工程在改变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对传统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提出了新要求。在推进城化进程中,必须尽快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制定有效措施和防范机制,防止计生工作的断档脱节。
  
  (一)管理模式的改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影响
  
  由于城市化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物业大多是个体承包,不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计生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很难对小区进行全面排查,不配合或者配合不力的情况十分常见,而小区居民大都是几个或十几个村屯的农民搬迁上楼的,相互之间不熟悉不了解,商业性住宅小区人户分离情况严重,出租户增多,流动人口居住数量大,流动性大,多数人员的户籍地很难了解到现在的住处,城市住宅小区成为部分违反计划生育对象的“避风港”,部分住宅小区成了计生工作的“盲点”。
  
  (二)明确责任,尽快建立“社区”功能管理服务新模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集体安置项目的实施,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框架将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必须尽快建立管理服务机构,探索小区管理新模式。按属地管理及住宅集聚区划分,尽快建立“城市社区”,成立居委会(社区)管理服务机构。加大对住宅小区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分清职责,明确任务,理顺社区管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加强社区计生队伍建设,建立“以块为主,条条保障,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形成街、社区、组、中心户、出租户“五位一体”的计生管理服务格局,明确管理责任。按照符合生育条件,及时建立小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资料统计、档案造册等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建立健全人口信息资料库,完善符合生育育龄妇女信息档案,落实本人生育意愿和生育需求,使录人信息覆盖更实际、更广泛。
  
  三、转变思路,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功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大部分夫妇并没有强烈生育二胎的意愿。据初步调査,在比较开放的大连地区,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生育愿望并不十分“热情”。人们更加注重追求生活质量和提升生活品昧,更加关注素质健康问题,生殖健康正成为广大群众新增长的需求,为此,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在倡导“量力”而生政策下,按照“完善服务网络、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增强服务能力”的要求,深人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发挥计生服务保障功效,促进计生工作的开展。
  
  (一)把经常性的宣教活动融人到科学服务之中
  
  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经调查,许多农村妇女有不良的健康卫生习惯,要聘请专家讲授生理卫生、生殖健康和防病治病知识,帮助她们改掉不良的生活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现在城市居民闲暇时间比较多,社区要及时建立文化阅览室,多订一些妇幼保健、生殖健康等计生知识杂志,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长群众计生知识。
  
  二要拓展关心关爱行动。近年来’通过在全国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行动,使群众进一步树立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坚持科学孕检,孕前教育,孕期保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防范胎儿出生缺陷;以家庭为载体,开展“零岁教育、青春期教育、男性健康教育、女性健康教育、更年期保健教育”等行动,倡导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做好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应对准备,政府要加大投人,尽快建立改善医院服务条件,增加幼托、幼保、幼教机构等公共服务资源,提髙服务质量。
  
  (二)把计生家庭各项奖励扶肋政策纳入社会服务保障常规工作来抓
  
  要继续坚持做好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善治者必达民情,达情者必近民声”。计划生育家庭响应党的号召,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现在就要让计生家庭早分享、多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在新农合、新农保、子女人学人托、就业培训、扶贫救助等方面,最大限度的体现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公共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有机衔接,切实做到政策措施相互融人、相互结合,让计生家庭感到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李卫生(大连市金州新区董家沟街道办事处,辽宁大连1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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